本招标项目为 2025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低压发电机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1集中招标的内容:本项目拟采购移动式汽油发电机、移动式柴油发电机、普通防护罩、自启动自切换柜、静音罩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分项报价表。
1.1.2集中招标的预估规模(采购预算):430.32万元(不含增值税);
1.1.3※交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1.4※交货地点:全疆16个地市分公司管辖区域(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博州、巴州、阿克苏、克拉玛依、阿勒泰、吐鲁番、喀什、哈密、和田、克州、伊犁、奎屯、塔城);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1.7集中招标协议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如无特殊情况,达到6个月该协议终止;如因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在第6个月之前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因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可将本协议执行期延长6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
1.2标包(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包,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折扣N<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4项目类型:货物;
1.5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2.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提供****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发布当日不计入)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汽油发电机)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②投标人提供****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发布当日不计入)全国范围内同类产品(柴油发电机)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合同须包括首页、金额页、签章页等关键页:(1)如为固定金额合同,计取合同总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附协议下对应订单或结算凭证(①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计取对应订单累计金额,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②如无订单,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财务发票的,计取对应发票累计金额,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③提供框架协议+对应订单及财务发票的,计取对应发票累计金额(如发票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则计取较低金额),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2.4信誉要求: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处于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违法失约信息名单”禁入期内的;(说明:上述①-③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④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项目进行转包及分包。
2.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
2.7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进行下载。
4.2.1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操作如下: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查询到相应项目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电子版招标文件的购买。本项目所有流程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若有疑义,投标人可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下载操作手册。投标人须注意超过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除外(如有))。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1本项目招标在“平台”线上进行,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注: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2.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开标、唱标方式进行,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同一时间开标并将报价公布至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各投标人须及时登录查询并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投标人如有异议,须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异议的提出,超时将默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投标人针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转3转3(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邮编:8300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乌鲁木齐市****
项目负责人:周峰、李晓阳、兰春虎、潘新阳、张紫琼
联系人:潘新阳、张紫琼
联系电话:****、****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潘新阳(****、****@cicdi.cn)
行政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