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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本预算金额为采购单位预估的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龙陵县某单位食堂副食品采购的配送服务单位,定点配送、供应某单位食堂的大米、生、熟面食、食用油、肉类、鸡蛋、牛奶、生鲜蔬菜、干货、水果、调料、其他等(包含相应的采购、分解加工、运输、装卸货、检验检疫、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为一个标包不得拆分。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8.交货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购销合同后,按招标方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9.交货(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11.报价方式: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市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须≥3%,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下浮率)即为最终报价(下浮率),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原料费、肉类屠宰费、分解加工费、产品包装费(含特殊字样印制)、运费(含二次搬运)、配送费、分解加工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抽检留样和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但按常规应当包括的所有费用,该价格已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除此之外投标人不得向采购方主张任何费用),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12.结算方式:供货结算按照某单位采购食材实际供货数量和供货天数进行结算,次月结算上月采购货款。供应商需及时提供某单位采购食材正式税务发票和销货清单,某单位凭发票和销货清单支付供应商货款。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条款合同约定。
13.结算价格:每月分别在龙陵县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进行1-2次询价以确定供应食材的供货价。结算价格=供货价×实际供货数量×(1-下浮率)计算。
14.付款方式: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合同中约定。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若发现中标人存在以上情况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在确认中标结果后,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没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等条件,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要求: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本公司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本公司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1年有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年的企业,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成立未满1个月的企业,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若投标人有不良记录,则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未因食品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
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原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则不需要)(原件);(5)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报名登记并通过审核后,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财富中心S7-13)。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财富中心S7-13)。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报名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该项目未开标之前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如该项目需发布更正(澄清)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各投标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财富中心商铺S6-10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杨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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