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分包; 2.2.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 2.3.报价人应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分有限公司标的物类物资的一级供应商,即能源一号网“无缝钢管”和“接箍毛坯”和品类已准入,且交易状态为“正常”; 2.4财务要求:报价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供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2.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限制投标或谈判的潜在谈判响应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谈判响应方(复查合格的除外)。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报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如提供资料有造假行为则该响应人将被列为中国石油集团宝石管业有限公司失信谈判响应方,三年无法参与公司谈判及投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