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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施智能辅助评标

河南安阳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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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施智能辅助评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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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5 河南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化我市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进评标方式从传统人工向“智能+人工”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推行智能辅助评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以承诺函形式替代证明材料。依托安阳市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我市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资格评审项系统自动评审,采购人代表针对系统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切实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二、实施范围

依据安阳市财政局《安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适于供应商以承诺函(附件)形式提供资格证明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三、具体操作

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选择范本“安阳市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项目范本(智能辅助评审)”,将承诺函放入电子版招标文件中,并在系统上传招标文件。具体系统操作流程可在点击登录查看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四、信用查询

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要求,结合电子化交易实际情况,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开标后,解密投标文件前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证明。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智慧化评标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扎实推进,确保智能辅助评标工作稳步高效推进。

(二)加强保障管理。各采购代理机构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强电子化招投标交易系统有关功能的使用学习和规范操作。交易系统运维团队提供技术响应服务,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方主体在实施智能辅助评标工作中遇到相关政策层面问题和技术层面问题,请分别向市财政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和反馈。

安阳市财政局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咨询电话(****).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本文件下发前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仍按原程序执行。

附件: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履约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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