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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综自保护及通信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福建漳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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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综自保护及通信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本项目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综自保护及通信设备采购,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比选活动。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综自保护及通信设备采购;

2、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3、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4、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5、比选范围及内容: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含配套储能)采购综自保护及通信设备一套,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6、项目地址:漳州市漳浦县漳浦盐场;

7、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供货期要求:接到比选人下单通知后,中选人在50个日历天内将本批设备送至施工现场。

(2)材料设备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8、设备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应达到行业规定的质量要求,须符合本项目专业技术规范书供货要求。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参选的产品须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2参选人所投产品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参选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选人须将查询结果截图扫描上传)(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2.4参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参选人参选时需附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inxin.court.gov.cn)结果截图)(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2.5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参选人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2.6未出现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注:以上资格条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比选方式及比选控制价:

3.1评标方法:采用低价中选法(即总价最低的中选)。

3.2比选控制总价:本项目最高控制总价为****元,参选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该控制总价及《比选货物一览表》中的单价,否则其参选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四、比选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 2025年04月 29 日至 2025年 05 月 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点击登录查看,现场获取或通过邮箱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小许,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比选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将失去参选资格。

五、货款支付

5.1合同签订后,接到比选人下单通知后,中选人在50个日历天内将本批设备送至施工现场且经比选人开箱验收合格后,比选人在二个月内支付至已验收货物价款总金额的50%。

5.2货物到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六个月内,比选人向中选人签发了合同货物初步验收证书并支付至到货总价的90%,中选人应提供本批货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给比选人。

5.3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比选人签发了合同货物最终验收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本设备的保修期为二年,自比选人签发初步货物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05 月 13 日上午 10:00时;

6.2参选文件递交的地点: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

代理机构人员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保证金

7.1参选保证金

7.1.1参选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 05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

7.1.2参选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7.1.3参选保证金的形式:参选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任意一种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 应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前从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编号或项目名称,如因参选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比选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参选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比选人在比选保证金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比选保证金到帐情况,作为参选人是否按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的依据。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参选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参选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参选保证金银行帐号:

单位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芗城支行

账号:000 001 733 592 7012

②银行保函形式:参选人自行办妥银行保函手续,银行保函额度不少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银行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银行保函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理。。

③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参选人自行办妥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手续,担保保函、保证保险额度不少于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缴交金额和时间以担保保函、中注明的时间和金额为准。办理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参选人自理。

7.1.4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有效期一致。

7.1.5参选保证金退还:

参选人若采用现金形式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待公示期满后,比选人收到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所需的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参选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参选人(中选候选人除外)。若因参选人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再无息退还;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待合同签订(中选人需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比选人在收到中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所需的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中选人。

注:参选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收款收据、参选保证金汇款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退保证金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若参选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则无需提供。

参选人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比选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参选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比选人按照比选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比选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向社会公开

7.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取消中选资格,并没收其参选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1)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中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

(3)中选人在比选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导致中选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4)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证书证件、业绩或其他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5)发生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参选保证金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选价的10%,在合同签订之日前以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或保函(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等)形式递交。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逾期未提供将视为自行放弃中选资格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若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的,于所有材料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供货人提出申请,采购人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相应的违约金应扣除)。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的,于所有材料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后,报请终止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不能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八、监督部门: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1、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漳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比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人:小许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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