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为推动我市****
一、征集时间
****至5月30日。
二、参与方式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宝贵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信函形式反馈至点击登录查看,请在信封上注明 揭榜挂帅 项目管理办法 字样。
特此公告,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支持!
信函请寄至: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479号,收件人:攀枝花市科技局资配科,邮政编码:617000;电子邮箱:****@qq.com。
附件:《攀枝花市科技计划 揭榜挂帅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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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攀枝花市科技计划 揭榜挂帅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
第二条 攀枝花市科技计划 揭榜挂帅 项目(以下简称 揭榜挂帅项目 )包括技术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两类项目,其中技术攻关类分为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和企业出题项目两类。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
1.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聚焦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符合市委全会决定、市政府工作报告、科技创新规划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对重点产业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自主可控技术以及公益事业的重大科技支撑。
2.企业出题项目聚焦我市重点产业企业提出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重点推动更多市内外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攀转化落地,形成产品和加速产业化。
第二章 条件要求
第三条 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方牵头单位应为注册地在攀枝花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需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第四条 企业出题项目技术需求企业应为在攀枝花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第五条 企业出题项目揭榜方应是市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
(二)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能协助发榜方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四)揭榜方与技术需求企业无隶属或股权等关联关系。
第六条 成果转化类项目技术转让方应是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已取得重大突破,拥有成熟科技成果,拟转化的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且符合攀枝花企业和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
(二)具有拟转化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明确的市场用户和应用范围,能够对攀枝花市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关键推动作用。
(三)拥有成果转化的支撑队伍,能主动参与和协助转化。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第七条 成果转化类项目揭榜方应是注册地在攀枝花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技术需求和应用场景的企业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应用队伍,能够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方案。
(二)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三)积极开展示范应用,努力扩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
(五)揭榜方与技术转让方无隶属或股权等关联关系。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揭榜挂帅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需求征集、需求论证、发布榜单、揭榜申报、评审遴选、组织对接、项目立项、签订揭榜协议、项目实施管理、任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环节。
(一)需求征集。市科技局发布需求征集通知,需求方填报揭榜挂帅项目需求,主要包括:需求背景、需求内容、拟解决关键技术及其指标、成果转化内容与形式、时限要求、项目总投入及对揭榜方要求、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内容。
(二)需求论证。针对征集的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市****
(三)发布榜单。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经与技术需求企业或成果转让方共同商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揭榜申报。各有关单位结合榜单要求及自身情况,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填报揭榜申报书。
(五)评审遴选。市****
(六)组织对接。市****
(七)项目立项。市科技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揭榜挂帅项目及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会商市财政局,按要求报批后下达项目计划。
(八)签订揭榜协议。项目计划下达后,由技术需求企业或成果转让方、揭榜方、市科技局正式签订揭榜协议,细化 里程碑 考核节点、考核方式和考核要求,明确经费额度及拨付方式、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约定。
(九)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主要由市科技局负责,技术攻关类企业出题项目主要由技术需求企业负责,成果转化类项目主要由揭榜方负责。市科技局将对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开展 里程碑 节点考核,依据揭榜协议约定,按照 里程碑 考核情况分阶段拨付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对于实施不力的项目及时叫停。
(十)任务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到期后,由市****
第九条 揭榜挂帅项目一般不得变更技术需求企业或成果转让方、揭榜方。因故造成项目无法执行的,经市****
第四章 资金支持及拨付
第十条 揭榜挂帅项目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
1.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该类项目由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牵头单位,参照《攀枝花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单个项目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不超过50万元。
2.企业出题项目。该类项目以技术需求企业投入为主,技术需求企业与揭榜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按合同金额的40%补助技术需求企业,单个项目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该类项目以揭榜方投入为主,成果转让方与揭榜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技术许可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按合同金额的40%补助揭榜方,单个项目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一条 揭榜挂帅项目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拨付方式。
(一)技术攻关类项目。
1.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采取 里程碑 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40%,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2.企业出题项目。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立项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立项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揭榜挂帅项目各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在揭榜协议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利益分配,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第十三条 揭榜挂帅项目的各方应认真履行揭榜协议的各项约定,为项目任务目标的完成提供条件保障和支撑,及时报告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重大进展。技术攻关类项目的发榜方、成果转化类项目的揭榜方要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督促,并按约定拨付资金。
第十四条 揭榜挂帅项目各方应在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的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发生。对弄虚作假或串通骗取攀枝花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的行为,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相关部门将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并严肃追究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5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