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月) | 计租面积 (平方米) | 租赁期(年) |
螺洲温泉水厂生产综合用房 | 福州市**** | 171918 | 5730.61 | 10(含2个月装修免租期)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转账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2、租金递增方式:租赁的第一年(租期含装修免租期2个月,即租赁第一年的10个月每月按照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和第二年的月租金按最终中选竞租价计收,第三年起每年月租金按上年度月租金的2%递增,逐年递增至租期结束。
3、押金:最后一年的三个月租金。
4、装修期:2个月装修免租期(承租人如需装修,不能改变原建筑结构,装修方案需在出租方同意下,方可进行施工)。
5、租赁用途:生产办公经营用。租赁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对周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项目。经营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制度规定,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计租面积说明:建筑面积:5730.61平方米(共六层),其中生产综合用房周边3542平方米的空地作为配套与出租方共用,空地仅可用于公共通道区域及租户车辆的停放,承租户不得在空地违章搭盖建筑物等。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8、竞价保证金:620,000元。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移交。
10、装修情况:简装。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salp.com.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租金按月支付,自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支付第1个月租金,并向出租方缴纳3个月的租金(押金的租金标准为租期最后一年的租金)作为押金,押金待合同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经双方结算后无息返还。承租人应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向出租方付清下一个月的租金。
5、租赁期限内的水电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电费按1.113元/度收取、水费按4元/吨收取(水电费包含:水电基础价+线损费+公摊费用,如基础价格增加的水电费按相应调整价格增收),另需缴纳垃圾处理费(由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代收)。承租人应于每月5日前,根据出租方提供的用水用电数据,将上月的水电费用缴至出租方账户。
6、承租人逾期缴纳租金或水电费用的,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承租人逾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连续天数达到10日或多次逾期付款累计天数达30日以上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同时按照承租人逾期未付金额的日千分之五自逾期付款之日起加收违约金直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
7、以泵房及变配电间南侧绿化边线退距1米作为供水生产与租赁场所分界线(西侧界点坐标X=****.6349 Y=434233.9506,东侧界点坐标X=****.6349 Y=434278.0044),详见附图,在分界线位置需设置实体围栏,实体围栏道路部分采用可供车辆通行的大门及人员出入的小门,车辆出入大门不设置限高(方便水车进出)。实体围栏由承租方负责施工设立,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完成实体围栏。施工前,承租户必须将实体围栏具体的实施方案(如材质、要求等)经出租方确认同意,施工过程受出租方监督。施工完成后实体围栏必须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并能投入使用。出租方验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重新改造施工。
8、承租方应在开始营业前办齐相关的消防、工商、公安、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根据相关适用法律的约定,自行负责各项行政报审,自行负责取得所需的一切资质、证照或批准,并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持续具备相关资质、证照或批准。鉴于本次出租的租赁物未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承租人已知悉存在风险,如未获得上述行政审验导致影响承租人经营使用租赁物的,承租人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9、承租人不得将房屋分割、转借、转租。
10、承租方必须按照福州市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书文本与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福州市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办齐相关的工商、公安、税务、卫生等各种证照。
11、承租方因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由承租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12、承租方应遵守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3、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14、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安全工作相关条例。
15、螺洲温泉水厂内现状已有道路上严禁进行改造施工和新建建(构)筑物,以保障道路下方管线正常运行和维修维护。
16、承租方不得随意更改用途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等,不得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符合社区****
1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场地或经营权转租、转让、转借、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租场地的实际使用单位或经营单位须与承租方保持一致。
18、出租方建筑按现状交付至承租方,承租人参与竞租,即说明其对租赁标的现状进行全面彻底了解、知悉,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标的物的权属、位置、面积、结构、用途、数量、弱电、电力、给排水、供水、附属的设施设备、消防、未来政府征收等所有状况,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一旦参与竞租,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及上述情况。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9、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保证食品安全质量、设备的固定性以及电源线路的安全,若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商品、设备用电的安全问题,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租赁资产内不得使用液化气,承租方应定期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用品配备工作,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消防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以备出租方检查。承租方安全检查人员若发现异常现象,需紧急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并记录上报出租方。
20、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出租方股东或上级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与租赁标的有关的安全、质量、劳动争议等纠纷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赔付,该等纠纷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需遵守合同订立中的兜底条款、一票否决条款等约定。
21、今后如遇供水、供电部门调价,出租方将在挂网价1.113元/度的电费、4元/吨的水费的基础上调整供水、供电部门基础价调价的差价,以实际调整后的价格为准,经出租方批准后执行。
22、如租赁项目为特殊行业,需另行向出租方申请参照特殊行业的商业计价标准来计取水、电费(基础价+线损+公摊),经出租方批准后执行。
23、出租方有权不定期的对租赁房产及相关设施的使用、经营、保养等各类合同权责履行及涉及出租方权益相关事宜进行了解、检查,如涉及到现场查看或调阅相关材料的,承租方承诺无条件予以配合。
24、出租方对承租方的违约行为,有权要求承租方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要求;若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完成整改的,经过出租方3次提醒仍未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25、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产、相关财产设备的消防、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计划生育及相关人员的劳动、人身安全等责任,发生上述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第三人的相关损失,如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负责赔偿。承租方不得经营销售或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危险物品。承租方负责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与出租方签订《安全与综治维稳管理责任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
26、租赁期间因使用租赁房产,承租人若与相邻其余单位、人员发生纠纷、分歧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若因此累及出租方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7、承租人在经营时,不得擅自使用出租方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含全称、简写、同音、谐音)或使用可能让第三人产生误解的近似的名称、字号、商标。
28、承租人应保证经营合法性,承租人如有违法经营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权竞得人负责,如导致出租方遭受损失的承担人应予赔偿。
29、租赁期限内电梯使用维修及维保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因承租方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0、本项目招租公告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执行,承租人及出租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及招租公告的各项条款履行义务,招租公告约定的内容与合同不一致的,以招租公告的内容为准,招租公告未明确的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31、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3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3、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生产办公经营使用。租赁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对周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项目。经营产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出租方制度规定,如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列入出租方不诚信名单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最终解释权归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4)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5)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34、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至****。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17时。
5、看样时间:****至****(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 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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