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商家:
因故定于4月30日上午10:00举行的【点击登录查看废旧或闲置设备报废处理项目】开标会无法按计划进行。经研究决定,现将相关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1. 开标时间调整
本次开标会时间调整为4月30日下午1:00(13:00),地点不变(原公告指定地点),未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 新增预付款要求
(一)中标商家须在现场收到中标通知后当场向招标方交付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作为合同履约预付款。
(二)未按时支付者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方有权顺延至第二中标商。
(三)已支付合同履约预付款的中标商,需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签订合同并支付剩余款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已支付的预付款不退,且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商。
3.其他说明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继续有效,无需重新提交。
本次调整不涉及原公告其他条款,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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