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平原(三泉镇、阳城镇)农村集中供热项目(第
六标段、第八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汾阳市平原(三泉镇、阳城镇)农村集中供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S141
18220250****),已由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投资发【2023】6
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汾阳市政府财政资金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汾阳市
能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该项目供热范国为汾阳市三泉镇、阳城镇45个自然村约157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一次管网2x88km,管径为DN600-DN150:新建46
座热力站,其中3MW热力站30座,6MW热力站12座,9MW热力站4座;新建金塔山供
热首站1座,中继泵站2座。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标段内容:汾阳市平原(三泉镇、阳城镇)农村集中供热项目(第
六标段)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002第2标段,标段内容:汾阳市平原(三泉镇、阳城镇)农村集中供热项目(第
八标段)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汾阳市三泉镇、阳城镇;
2.4 项目建设总投资:59289.9万元;
2.5 资金来源:汾阳市政府财政资金筹措解决;
2.6 建设周期:36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
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或相关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
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17时00分至****10时00分。
4.2 获取方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免费下载招标
文件(投标人需办理数字证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吕梁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投
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10时00分。
6.2 开标方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网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
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单位:汾阳市能源局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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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异议的联系电话:****
九、其它公告内容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吕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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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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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时代天峰B座27层
联系人:马海英、郝艳鑫
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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