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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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框架式年度车辆检测、维修、保养等服务。共分两个包,第一包具有机动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具备大车车型的维修能力;第二包具有机动车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具备小车车型的维修能力。本项目两包兼投可兼中,采取综合评分法,第一包遴选2家维修企业,第二家遴选3家维修企业,如报名投标商家不足中标数量的3倍以上时,则相应减少遴选数量。遴选结果2025年至2027年内有效,逐年签订服务协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备国家二类(含)以上维修资质。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西藏自治区 昌都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二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3:4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5:30 (三)投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 昌都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5:30 (二)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 昌都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1.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报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报价单位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节点向招标单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报价单位应当保证其报名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招标和后续招标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4.线下申领招标文件。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票供应商出具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二类(含)以上车辆维修企业资质。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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