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南开校区**** |
【信息时间:2025-4-30】 |
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中医药大学南开校区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南开校区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的“二、人员及岗位要求”中表格变更,详见附件。 2.本项目延期,具体为: 网上应答时间:****9:00至****13:00; 投标截止时间:****13:00; 开标解密时间:****13:00至14:0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网上开标公示时间:****14:00至17:00。 三、更正日期 ****。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 (三)采购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点击登录查看(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附件:人员及岗位要求表格 ****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中医药大学南开校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点击登录查看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