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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优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A份额(291,082,464.81份)

天津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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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优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A份额(291,082,464.81份)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15310.937649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王炜 联系电话:****-24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债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债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我方将在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通知债务人该债权转让结果;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债权名称 天津优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A份额(291,082,464.81份)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万元) -
债权情况
截止日期 ****
剩余本金(万元) 0.000000
剩余利息(万元) 0.000000
其他费用(万元) 0.000000
债权合计(万元) 0.000000
法院判决情况
是否已诉讼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类型 股权
抵押物描述 抵押物为天津优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金额291,082,464.81元,对应股权比例2.97%。
是否存在占用情况
资产证券化情况
是否已做资产证券化
重要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 一、风险揭示:
1、受让方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债权转让合同》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A.《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B.《关于印发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2、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4、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5、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产权转让公告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特别提示: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产权转让公告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天津优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可转债A份额数额291,082,464.81份,对应可转债A份额比例为6.06%,对应转股目标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额291,082,464.81元,股权比例2.97%。对应目标公司具体信息为:
1、企业名称: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2、企业住所:天津市****
3、注册资本:9800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496B;
6、经营业务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小食杂;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生产;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其他披露事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住所) 联航路1369弄4号501-1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债权标的情况下,应在挂牌截止日前按债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债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债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债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可转债A份额交易合同》签订且转让方满足《可转债A份额交易合同》规定的付款先决条件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则补登公告3个工作日。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可转债A份额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可转债A份额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工作日内签订《可转债A份额交易合同》。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a.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b.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c.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可转债A份额交易合同》。③违反债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4. 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可转债A份额交易合同》后,且转让方满足《可转债A份额交易合同》规定的付款先决条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除部分价款(交易保证金转为的部分价款)以外的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部分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5. 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七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6.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法律文件及该等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7. 根据监管机构有关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意向受让材料时需同时提供反洗钱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填写《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联系联交所项目经办人或负责人获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受益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受让方需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一定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5、 债务人、保证人、抵押人或其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不得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出资或变相出资购买;
6、未被中国政府、联合国、欧盟列入洗钱、恐怖融资或制裁名单,具体名单详见备查材料。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8.债权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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