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PARK一期B6#、B7#楼装修改造及临时设备用房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5:00
招标公告 | |||||||
基金PARK一期B6#、B7#楼装修改造及临时设备用房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A********) | |||||||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基金PARK一期B6#、B7#楼装修改造及临时设备用房新建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实施。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建设地点:无锡经济开发区**** 2.建设内容:项目对基金PARK一期内的B6、B7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同时就其两栋之间空地区新建临时设备用房。新建临时设备用房预计高15米,分4层,共160平方米左右,预计建设投资费用约360万元。 3.计划工期:85日历天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基金PARK一期B6#、B7#楼装修改造及临时设备用房新建项目施工。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4元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由县****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至****(法定节假日除外)。 2.如有意参加投标,请登录无锡经开区招标采购平台(http://58.215.18.28:18088/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确认是否确认投标,确认成功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800.00,售后不退。 | |||||||
五、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 |||||||
1.投标人请于:****前登录“无锡经开区招标采购平台”网上确认是否参与投标。 2.开标时间:**** 3.开标地址:无锡市**** | |||||||
六、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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