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链接: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8间商铺及****住宅公开招租项目(****)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 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8间商铺及****住宅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明细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资产概况 | 本次招租标的为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所有,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明细。 标的按现状招租,竞租人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现状、权证、相关费用等情况。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
资产招租明细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期 (年) | 经营范围 | 挂牌价格(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标的状态 |
1 | 南宁市**** | 118.07 | 3 | 仅用于经营性商业(如餐饮、建材、五金、社区超市等)使用 | 6,966.13 | 4,000.00 | 标的目前为经营状态,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如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交付。 |
2 | 南宁市**** | 351.08 | 3 | 仅用于经营性商业(如餐饮、建材、五金、社区超市等)使用 | 10,181.32 | 6,000.00 | 空置 |
3 | 南宁市**** | 55.3 | 3 | 仅用于经营性商业(如餐饮、建材、五金、社区超市等)使用 | 3,683.00 | 2,000.00 | 标的目前为经营状态,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如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交付。 |
4 | 南宁市**** | 55.3 | 3 | 仅用于经营性商业(如餐饮、建材、五金、社区超市等)使用 | 3,683.00 | 2,000.00 | 标的目前为经营状态,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如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交付。 |
5 | 南宁市**** | 113.07 | 3 | 仅用于经营性商业(如餐饮、建材、五金、社区超市等)使用 | 7,530.00 | 4,000.00 | 标的目前为经营状态,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如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交付。 |
6 | 南宁市**** | 55.91 | 3 | 仅用于经营性商业(如餐饮、建材、五金、社区超市等)使用 | 3,724.00 | 2,000.00 | 标的目前为经营状态,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如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交付。 |
7 | 南宁市**** | 56.54 | 3 | 仅用于经营性商业(如餐饮、建材、五金、社区超市等)使用 | 3,766.00 | 2,000.00 | 标的目前为经营状态,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如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交付。 |
8 | 南宁市**** | 566.05 | 3 | 仅用于经营性商业(如餐饮、建材、五金、社区超市等)使用 | 13,246.00 | 7,000.00 | 标的目前为经营状态,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如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交付。 |
9 | 南宁市**** | 60 | 3 | 仅用于住宅使用 | 498.00 | 300.00 | 标的目前为经营状态,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如原承租方不参与竞租,由出租方负责清退交付。 |
备注: 1. 交易服务费的计收,以资产成交签约时确定的成交价为计价额度标准,不因交易双方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交易价格调整而变化。 2.竞租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海 | |
注册资本 | 8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51432 | |
经营规模 | / | |
资产出租行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单位名称 | 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点击登录查看拟出租资产出租方案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南轨发[2022]253号 | |
批准日期 | ****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明细 |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
其他类型保证金 处置方式 |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按1个月租金标准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如承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水电费欠缴行为或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以租赁保证金直接抵扣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应赔偿的损失,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承租方还应另行赔付。 | ||
租金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纳三个月租金,先付后用,往后租金按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支付,交租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租赁期限 | 3年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自然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租赁合同要求的时间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 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标的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标的状况确认书;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核对原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租赁年限3年,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纳三个月租金,先付后用,往后租金按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支付,交租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2. 若承租方未按租赁合同约定如期足额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实欠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二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承租方逾期超过二十日未付清应付租金,或拖欠租金累计超过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 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内按1个月租金标准向出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如承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水电费欠缴行为或其他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以租赁保证金直接抵扣承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应赔偿的损失,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承租方还应另行赔付。 4.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全部经营费用,其合法经营收入除上缴租金、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缴纳各项税费,其余收入归承租方所有。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需新增设备及物品的,均以承租方名义进行,租赁期满归承租方所有。 6.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性质的合同及进行各种性质的担保。 7.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出租方协助的,出租方积极配合。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消防、环保、卫生检查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交纳。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外经营活动均以承租方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出租方按实际租期收取租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承租方转租于第三方的,由承租方与第三方承担的全部责任。 9.承租方必须依法到南宁市有关部门办理营业证件,办齐证照后方可营业。 10.原承租方在同样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 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2.南宁市**** | ||
保证金 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招租明细 | |
交纳截止时间 |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号 | ********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额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范本);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3、标的状况确认书。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 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汤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
联系地址: 1、广西南宁市**** 2、广西南宁市****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汤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
联系地址: 1、广西南宁市**** 2、广西南宁市**** |
附件:竞租申请与承诺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