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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凰升塘古建筑群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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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乌市凰升塘古建筑群安防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义乌市文物保护所,代建单位为义乌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义乌市****

2.2工程规模:义乌市凰升塘古建筑群安防工程,通过本次招标选取一家单位负责凰升塘古建筑群监控安防设备供货及安装,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完成原有设备和相关管线拆除、中标设备制造、试验、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安装(含吊装)、管线对接安装、系统集成、调试、验收、成品保护、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土建基础图及资料、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本次招标预算价(最高限价)50.5877万元。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0日历天内完成中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本项目试运行期3个月。

注: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要求完成中标设备制造、试验、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安装(含吊装)、管线对接安装、系统集成、调试、验收、成品保护、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拟招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需具有所投品牌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报名时间和地点:符合条件单位请于****至****(上午9:00—11:30,14:00—17:00)到点击登录查看报名。报名时需交纳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代理商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格式详见附件);

(4)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书(如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联系方式;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如企业简介等。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本项目于****13时3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浙江省义乌市****)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专栏发布。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13时30分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至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浙江省义乌市****)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乌市文物保护所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宗泽北路155号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建单位:义乌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市****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义乌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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