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店乡小集村部分道路修整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瓦店乡小集村部分道路修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1456.47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 (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 (元) |
1 | 包1 | 瓦店乡小集村部分道路修整工程 | 111456.47 | 111456.47 | 是 | 111456.47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瓦店乡小集村部分道路修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30日历天
5.4地点:瓦店镇小集村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3.2 对供应商的其他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每天上午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阳市****
3、方式:报名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
4、(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留存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安阳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电 话:18103726222
2.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