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五粮液门户区项目宜宾市****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建设地点:宜宾市**** 2、建设规模:为开发建设五粮液门户区项目,经前期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发现,项目范围内发现城墙遗迹4处,横跨东方酒谷、办公区两个区域。其中遗址本体长约100米,宽约15米,保护面积约1600平方米,拟划定遗址本体外扩12米作为保护展示边界范围,展示面积约6000平方米。 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不超过120天,其中现场调研及前期研究阶段15天,概念性设计阶段45天,方案设计60天。 4、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括遗址本体保护和展示两部分,设计阶段为概念性设计和方案设计,其中概念性设计阶段需提供至少2个比选方案。 遗址保护设计:一是需开展现场调研和前期研究,完成相关实验;二是对遗迹进行详细测绘,包括总平面图测绘,以及城遗迹的立面图、剖面图等;三是对遗址设计区域开展水文地质勘察,查明遗址区岩土体结构特性、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地质病害的类型和机理;四是根据调研实验、勘察测绘的成果开展保护设计,包括不限于科学回填、清理保护、隔水设计等。 遗址展示设计要遵从保护优先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和展示全周期安全,有效开展对文物和历史遗存的活化利用和永续利用,特别是与东方酒谷建筑设计和展陈设计有机融合,并与现代化技术手段和科学管理相结合,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等内容。另外,需根据二水厂区域遗址情况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掩埋避让意见,提供处理建议方案。 以上方案设计成果均需满足概算清单编制要求,投标人还需配合概算清单评审工作。 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标段为方案设计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文物遗址类保护展示方案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的人员所在单位担任。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