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智慧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占地面积约为29.81亩,包含5个停车场(其中新建停车位1500个、改建停车位1060个),建筑面积约67840 m2。建设充电桩256个、广告灯箱90个、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交通标识引导系统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其中约建安工程费13242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工程开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或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以最后到达时间为准),其中施工总工期预计7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施工期延长、缺陷责任期、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一个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22:00 至 ****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