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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松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

内蒙古赤峰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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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赤峰松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5月 19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项目
概况

发起方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赤峰松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大伟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1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E5DEMM6D

所属行业

娱乐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城市****

职工人数

发起方目前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发起方承诺

1.我方对赤峰松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3.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项目内容

合作方式

合资新设

拟新设公司名称

待定(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拟新设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拟新设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1000

新设公司

拟注册地

待定

发起方拟出资方式

货币或资产

发起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510

投资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490

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对应持股比例(%)

49

新设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1

赤峰松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10

51

2

投资方

490

49

合计

1000

100

新设公司拟经营方向及发展规划

1.新公司拟经营范围:教育科技服务(职业教育培训、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智慧教育产品研发);科技推广与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孵化、数字技术服务);产业融合发展(产教融合项目开发、校企合作平台运营、产业人才培训);综合服务(教育科技项目投资、教育装备供应、教育大数据应用)等业务领域,致力于打造教育科技产业生态链。

2.发展规划:拟新设公司定位为“推动城乡教育与产业协同发展的综合服务运营商”,以教育科技为支撑,重点开展职业教育培训、产教融合平台运营、数字化教育资源整合、科技助农推广等核心业务,通过市****

注册资本金

用途

用于公司运营及管理需要。

新设公司批复情况

批复文件

赤峰市****

新设公司决策情况

决策文件

赤峰松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特别
告知

对新设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本次拟公开选择一家社会投资方,与发起方共同设立一家公司,从事本公告中披露的经营业务。

2.本次合资新设,新设公司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发起方认缴注册资本510万元,持有新设公司股权比例为51%,拟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投资方认缴注册资本490万元,持股比例不高于49%,投资方以货币进行实缴。发起方和投资方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及新设公司实际运营需要协商进行实缴。

3.本次合资新设发起方拟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将履行资产评估等相应程序,如经评估后资产不足510万元,则由发起方以货币形式补足。

4.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5.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发起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投资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投资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其他需披露事项

择优遴选要求及方式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择优遴选

方案

择优遴选:如只产生 1 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竞争性

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1)综合报价;(2)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以及财务规范性、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盈利状况、公司治理情况、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等;(3)科技教育领域经验和科技研发能力;(4)就新设公司的发展是否能够实现资源整合和协同;(5)多元化业务开发潜力、可持续运营能力。

项目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按照以上遴选方式,发起方与合格意向投资方就合作协议协商一致,则项目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投资
条件

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经营范围需包含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至少包含两项内容)

3.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意向投资方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择优条件

4.具备整合科技类企业、教育机构及政府资源的能力,能为项目导入专家团队、品牌活动(如科技赛事、研学论坛等);

5.除主营业务外,在科技研学衍生领域(如文创开发、科技培训、线上教育平台等)有成熟业务布局或规划者优先;

6.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者优先。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投资意向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章程;

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投资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

5.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未经审计,则提供相应的年度财务报表);

6.须提供长期(3年以上)运营方案,包括师资团队建设、课程更新计划及市场推广策略。

7.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

8.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择优条件如不符合,则可以不提供。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投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发起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发起方,发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2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4.竞争性谈判流程:如须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发起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响应文件向中心密封送达,谈判小组收到响应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中心协助发起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

5.交易中心收到发起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 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新设公司的治理结构:

(1)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投资方提名董事1人,发起方提名董事2人,董事长由松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2)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立1-2名监事;

(3)公司总经理由投资方提名,董事会聘任与解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4)公司财务总监由发起方派出,负责公司财务工作。

7.最终投资方报价超过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新设公司的资本公积,由各方按股权比例享有。

8.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9.投资价款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自行结算。

10. 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

11.新设公司注册地址须在赤峰市松山区辖区内。

12.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发起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发起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投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发起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发起方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理念及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并配合发起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

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尽调

公告期内

意向投资方报名

报名时间

****至 5月 19日

报名手续

投资意向申请书.doc

意向投资方登记表.doc

承 诺 函.doc

保密承诺.doc

授 权 委 托 书.doc

意向投资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保证金金额:20万元整,按公告要求交纳。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发起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发起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发起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发起方、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在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最终投资方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后原路无息退还。②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服务费

1.最终投资方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以投资额为计算基数,按照0.65%的比例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程经理 电话****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

其 他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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