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70.00 万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其中宿舍区三期配电房超市(约25平方+约10平方仓库)(租期2年)挂牌价70000元/年,另外9个商铺(租期5年)挂牌价合计630000元/年,租期内年租金不变。若本次出租标的成交价高于挂牌价,则项下宿舍区三期配电房超市和另外9个商铺的年租金价格按挂牌价格同比例溢价。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第一期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在相应场所开展合法经营活动,经营业态包括校园超市、理发店、文印店、电脑配件、水果店、饮品店、烘焙店、西式快餐店,销售或提供相应的商品和服务;禁止经营:需现场明火加工的食品、香烟、酒类和通讯服务,详见附件《综合体内规划清单表》。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10万元。其中宿舍区三期配电房超市**** |
租期 | 宿舍区三期配电房超市(约25平方+约10平方仓库)2年,其他均5年(若服务质量差、师生投诉严重或承租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执行标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方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执行标准: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3、意向方有良好的信誉,承诺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食品安全责任事件(含下属分公司)【执行标准:提供《承诺函》】。 4、意向方(或意向方分公司)在浙江省内具有面积50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仓储证明【执行标准:如为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如为租赁房产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复印件、最近一期的租金付款凭证或发票】。 5、意向方(或意向方分公司)拥有单个面积在500(含)平方米及以上且有6(含)个及以上业态的正在经营的高校综合体/高校商业街运营经验。【执行标准①须提供意向方本身或意向方分公司与高校(不含高校行政部门)或高校下属资产公司(高校持股比例不低于51%)或高校后勤公司(高校持股比例不低于51%)签订的相关合同,提供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或高校后勤公司合同的还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②高校标准:高校须在教育部网站(https:****;③提供现场照片(须包含6(含)个及以上业态门店照片)、合同标的的定位地图】。 6、意向方2021年至2023年连续取得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明【执行标准:须提供税务局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7、意向方(或意向方分公司)拥有3(含)个及以上正在经营的高校直营超市(同一学校算一个案例)【执行标准:①须提供意向方本身或意向方分公司与高校(不含高校行政部门)或高校下属资产公司(高校持股比例不低于51%)或高校后勤公司(高校持股比例不低于51%)签订的相关合同,提供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或高校后勤公司合同的还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②高校标准:高校须在教育部网站(https:****;③须提供现场照片、合同标的的定位地图】。 8、意向方报名时须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须于信息披露截止日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点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经营方案书》,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意向方承租后运营的其他超市品牌需拥有5(含)家及以上高校门店或在温州地区拥有10(含)家及以上门店,出具运营的品牌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高校标准:高校须在教育部网站(https:****。 2)装修方案:需提供整体装修效果图。装修设计既要统一风格,又要体现各业态的特色,注重营造社区商贸文化,跟社区整体环境氛围相契合,突出年轻、时尚、活力。 3)24小时智慧超市运营方案:包括经营经验(提供相关合同),装修及设备投入等。 4)经营方案:提供总体经营方案,装修方案,食品安全管控方案,人员管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本招租项目所涉及的校园超市、水果店、饮品店、烘焙店、西式快餐店、文印店业态品牌需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连锁品牌。意向方需在方案中明确所经营的校园超市、水果店、饮品店、烘焙店、西式快餐、文印店的品牌,并提供相应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或品牌授权等证明材料,加盖品牌合作方(品牌授权方)公章。 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