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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4月18日发布仓储信息化手段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2025-JLDZQC-F1001)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一、更正内容说明
1.将企业业绩要求由“仓储信息化集成类项目的业绩”调整为“仓储信息化项目设计服务相关业绩”。
2.技术评审标准表高级工程师、工程师2项评分标准调整为“每提供1名得0.5分,最高不超过标准分”,并明确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人员不可重复。
3.将项目负责人经历要求由“仓储信息集成类项目设计、施工相关经历和成果”调整为“仓储信息化项目设计相关经历和成果”。
4.将“电气、概预算、通信类”文字统一调整为“电气类、概预算类、通信类”。
5.取消“履约能力”项,分值调整至价格分。
6.将项目组成员配置中“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调整为“电子或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7.价格评审明确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标准分-(︱投标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偏离度。”,明确报价得分最低分为0分。
8.将“保密制度和措施”项删去“按三分之二以上技术专家认定”。
9.商务要求中,设计服务要求-基本要求-第②项,将“概算”改为“预算”;项目组成员数量要求和资质要求,将造价工程师数量要求调整为“不少于1名”。
10.投标截止、开标时间顺延至5月15日。
已领取原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对以上更正内容说明还有不明确之处,可于4月30日至5月9日联系采购机构提供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二、本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163.com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