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碳普惠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长春碳普惠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碳普惠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碳普惠数字化平台建设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长春市
2.4服务期限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服务质量目标: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至****,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长春市****
联系人:张百伶、范鑫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