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庆土挂出告字[2025]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庆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交易在点击登录查看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西峰00374号 | 位于西峰区**** 南至董北路北红线,北至董北路北红线以北95米处,西至用地西界,东至用地东界。(以地形图及坐标为准) | 23.94亩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8(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30% | ≥20% | 40 | 97 | 2206 | 每亩2万元或2万元的整倍数 |
备注 | 1.该宗地以现状出让; 2..建筑主体高度:最低/米、最高18米(自室外地平算起,建筑限高不含构筑物)(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 3.其他规划利用条件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建条〔2024〕039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我市****
三、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不低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进行。经注册登记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系统(http:****:9094/a/login)查询下载,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初次注册用户在点击登录查看网站首页点击服务系统“用户注册”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
网上注册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
七、已完成注册的申请人可于****8:30时至****16:00时通过点击点击登录查看网站首页交易系统“土地和矿权”模块,登陆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参与竞买。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16:00时整。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
八、成交价款的交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持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的《土地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当在本宗地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交付总价款的50%,一年内交清剩余价款;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中已含耕地占用税,其它税金土地供应后由使用权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九、注意事项
1.该宗地规划建设项目为四位一体综合能源站及配套项目,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在1年内取得相关建设手续并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依法处置。
2.竞买申请人必须出示发改部门关于该项目的批复文件或备案证明,经点击登录查看核实后方可参与竞买。
3.土地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建条〔2024〕039号)中所列条件设计规划方案。
4.本宗地地上杆线、地下管网等设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平台登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或银行卡(个人)中缴入,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未从竞买人登记注册的账户转出、保证金缴款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未按时足额缴入系统指定账户的,导致竞买人无法进入系统报价、不能参与竞买活动、竞买无效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让人或点击登录查看联系。
十一、异议处理
如对出让的土地权挂牌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出让人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34-****。
十二、网上挂牌时间及挂牌地点
1.网上挂牌时间:****8:30分至****9:30分
2.网上挂牌地点:点击登录查看501竞价室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庆阳市****点击登录查看509室
联 系 人: 汪先生 (0934)****
陈女士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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