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44088 万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1.8011万元/年,三年期年租金不变。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是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实行一年一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下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付清。 | 出租用途 | 本仓库仅作一般性仓储用途,严禁存储甲类、乙类及部分丙类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5%(取整数),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3、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标的物交付时,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8、承租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出租方的监督检查。租赁期间,有关租赁房产的消防等一切安全问题概由承租方负责,若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负责全额赔偿。 9、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装修,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的外观、承重结构、公共设施等。 1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
租期 | 3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4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