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旅客过夜用房项目电器采购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旅客过夜用房项目电器采购须发布招标答疑,招标文件内容未做任何变动,按照系
统流程提示发布更正公告。
1.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旅客过夜用房项目电器采购”招标公告里第22页商务评分部分的“投标人提供 自2020年4月1日至今已签订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其中“业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违背了政采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 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而合同金额与营业收入直接相关。”的精神和要求。我公司要求该条款内容更改为“投标人 提供自2020年4月1日至今已签订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合同金额不等同于营业收入,不存在违背上述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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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