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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
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174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校舍
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78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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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174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平罗中心校
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造价相关
服务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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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174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校
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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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 6.78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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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造价相关
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方 式 : 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宁天
司公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
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五、 开启
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号
联系人: 周权、李科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联系人: 董磊
电 话: ****-806
电子邮件:
****@126.com
国
标人或其提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签名)
管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TOToS00T092E
司公限有
(盖章)
.不
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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