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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验中学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174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辽宁沈阳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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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 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174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校舍 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78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规模: 点击登录查看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174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平罗中心校 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造价相关 服务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 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174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平罗中心校校 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174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平罗中心校 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 6.78万元 采购需求: 点击登录查看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174中学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平罗中心校 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等造价相关 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方 式 : 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宁天 司公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 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五、 开启 时间: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8-3号 联系人: 周权、李科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联系人: 董磊 电 话: ****-806 电子邮件: ****@126.com 国 标人或其提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 (签名) 管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TOToS00T092E 司公限有 (盖章) .不 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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