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乌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JKJ)1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乌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乌单位。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乌单位食堂外包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乌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乌单位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30日 10时 30分到 2025年 05月 12日 19时 00分
获取方式: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 1119号大成尔雅 A座 901室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21日 16时 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 1119号大成尔雅 A座 9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5月 21日 16时 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 1119号大成尔雅 A座 901室
七、其他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或
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加盖公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
述资料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 1119号大成尔雅 A座
901室,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乌单位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东站路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1119号晚报传媒大厦 A座 901
联 系 人: 李想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