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浙江省技术设施建设可研报告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浙江省技术设施建设可研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为2026年浙江省技术设施建设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要求2025年5月底之前完成省财政预算申报所需的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编制服务,协助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申报系统的资料录入;2025年8月底前完成国家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资金申报“一上”、“二上”所需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修改完善。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相关指南或流程说明如下:
4.1.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前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4.1.2电子交易流程介绍: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4.1.3政采云电子交易相关指南:https:**** childrenCode=zjcgCategory17 utm=luban.luban-PC-37000.959-pc-websitegroup-navBar-front.8.9bcf1c001d4311ee9083dd082ce3a9c0
4.2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4.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前附表。
4.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6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8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苏孝鹏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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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