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五育融合”,推动综合实践课程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共同推进青少年研学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点击登录查看拟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遴选合作机构共同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研学服务机构参与。
一、参加遴选的基本条件
二、遴选程序与安排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申报者应按湘江红平台研学供应商遴选有关要求并提交申报表(见附表1)和评分标准(见附表2)中评分内容涉及到的材料。
(2)报名材料应包括:
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需交由遴选小组审核,复印件则按评分内容项目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3份密封后交评审组。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报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研学供应商遴选报名”。
(2)研学供应商遴选工作评审小组将对申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初审通过的供应商将进入湘江红平台研学供应商遴选机构推荐目录管理考察名单。初审结果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通知供应商。
供应商应在收到合作协议签署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0万元履约保证金汇入点击登录查看指定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缴纳完成并经我公司确认后,双方方可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在合作期满且供应商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点击登录查看将在合作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供应商在合作期间出现违约行为,我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并在扣除后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金额退还供应商。
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合作资格,点击登录查看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
三、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7: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名申请将不被接受。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报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研学供应商遴选报名”。同时,供应商需将纸质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全州****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闫华,联系电话:****。
为确保报名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议供应商在提交电子版材料后,通过电话(****)或邮件(****@163.com)进行确认。
四、遴选地点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要求:报名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信息或遗漏重要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申请。请供应商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材料的提交。
(三)材料保密:我们将对报名供应商的材料进行严格保密,不泄露任何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但若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要求,需要披露相关信息时,我们将提前通知供应商。
(四)联系方式:在遴选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通知。如因供应商联系方式不畅导致未能及时获取信息,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见附表1)。
(二)申报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报供应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供应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人员资料:申报供应商持证研学导师、安全员、卫生员等人员资料(研学导师不少于3人,专职研学导师不少于2人)。需提供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从业经验证明。
(六)承接案例佐证资料:申报供应商有承接中小学生活动案例佐证资料(需提供文字材料、原创图片、原创视频佐证)。文字材料需详细描述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数等信息;图片和视频需清晰展示活动现场。
(七)行政处罚及信用证明:申报供应商近3年内无罚款以上行政处罚信息,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不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及纳税信用等级证明。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其他官方证明文件。
(八)研学实践课程体系:申报供应商的全套研学实践课程体系、价格体系及研学实践线路资料。课程体系需包括课程目标、内容、实施步骤、评价方式等;价格体系需明确各项费用标准;线路资料需详细说明行程安排。
(九)研学实践服务合同:申报供应商与我县中小学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签订的研学实践服务合同,并提供基地(营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
(十)保险资料:申报供应商购买的责任险及意外险资料。需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保险条款。
(十一)租车合同:申报供应商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研学实践租车合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合作方的资质证明。
(十二)部门体系架构及管理制度:申报供应商研学实践部门体系架构及管理制度。需提供组织架构图、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资料。
(十三)安全出行保障制度及应急预案:申报供应商研学实践安全出行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需详细说明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及实施流程。
(十四)投诉处理管理制度:申报供应商投诉处理管理制度。需明确投诉受理渠道、处理流程、反馈机制等内容。
七、供应商管理
(二)供应商通过遴选列入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后供应商推荐资格自动丧失,须重新参加公开遴选。
(三)推荐目录有效期间,实施动态管理,定期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和退出的依据。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四)退出机制:在推荐目录有效期内,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1.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经整改后仍无法满足要求的;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学生、家长或学校投诉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
4.其他严重影响研学实践活动开展的情况。
八、研学活动实践供应商的约束机制
研学实践活动承办机构实行三级预警制度,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红色预警(熔断退出,保留6个月服务过渡期):
1.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因安全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
3.年度评估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
4.学校、家长投诉超过10例或满意率低于70%的。
5.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业务,如派遣无资质人员上岗、租用不合格车辆等,且情节严重的。
6.未按要求履行合同,造成学校和参加学生重大损失并侵犯学生相关权益的。
7.研学承办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管理人员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二)黄色预警(保证金抵扣,扣除10%-20%用于损失补偿):
1.落实安全措施不力,但未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2.线路安排和采购的基地课程开发不力、管理不规范、课程未落实等问题,但年度评估基本合格的。
3.学校、家长投诉超过5例但不超过10例,或满意率在70%-80%之间的。
4.供应商入围后以合作、地接等方式转包团队,但情节较轻的。
5.有恶意削价竞争、互相间诋毁、诽谤等情形,但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6.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业务,如派遣无资质人员上岗、租用不合格车辆等,但情节较轻的。
7.未按要求履行合同,造成学校和参加学生一定损失,但未侵犯学生相关权益的。
8.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但情节较轻的行为。
(三)蓝色预警(约谈整改,适用于首次轻微违规):
1.首次出现轻微违规行为,如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完成任务等。
2.首次出现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严重影响的。
3.首次出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但未引发安全事故的。
4.首次出现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但未造成损失的。
5.其他首次出现轻微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整改与评估:
1.对未达标的机构,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通过后可保留资格。整改期内,机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提交给点击登录查看备案。整改通过后可保留资格;整改不通过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2.整改评估由点击登录查看联合县教育局及相关专家进行,评估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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