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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芯铝绞线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中卫风光同场项目因施工需要,拟询价(询价编号:****)钢芯铝绞线材料,由点击登录查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询价,公告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询价时间:自****09:00至****17:00。
二、开启报价时间:项目将于****上午10:00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开启各单位报价。
三、拟采购物资相关要求
1.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GXLJX-01包 | 1 | 钢芯铝绞线 | JL/GIA-150/25 | Kg | 17930 | 宁夏中卫沙坡头区**** |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1 标准技术参数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并认真逐项填写所招标规格的铝包钢芯铝绞线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标准参数值。如有偏差,请填写技术偏差表。
1.1-1 JL/G1A-150/25-26/7钢芯铝绞线技术参数响应表
项 目 | 单 位 | 招 标 人 要 求 值 | 投标人保证值 | ||||
制造厂(商) | (投标人提供) | ||||||
原产地 | (投标人提供) | ||||||
产品型号规格 | JL/G1A-150/25-26/7 | ||||||
外观及表面质量 | 绞线表面不应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如明显的压痕、划痕等,并不得有与良好商品不相称的任何缺陷 | (投标人提供) | |||||
结构 | 铝单线 | 股数/直径 | 根/mm | 26/2.70 | (投标人提供) | ||
镀锌钢线 | 股数/直径 | 根/mm | 7/2.10 | (投标人提供) | |||
计算截面积 | 合计 | mm2 | 173.0 | (投标人提供) | |||
铝 | mm2 | 149 | (投标人提供) | ||||
钢 | mm2 | 24.2 | (投标人提供) | ||||
外径 | mm | 17.1 | (投标人提供) | ||||
单位长度质量 | kg/km | 600.5 | (投标人提供) | ||||
20℃时直流电阻 | Ω/km | ≤0.194 | (投标人提供) | ||||
额定抗拉力 | kN | ≥53.67 | (投标人提供) | ||||
弹性模量 | GPa | 70.5 | (投标人提供) | ||||
线膨胀系数 | 1/℃ | 19.4×10-6 | (投标人提供) | ||||
节径比 | 钢芯6根层 | / | 16~26 | (投标人提供) | |||
铝线内层 | / | 10~16 | (投标人提供) | ||||
铝线邻外层 | / | / | / | ||||
铝线外层 | / | 10~12 | (投标人提供) | ||||
对于有多层的绞线 | / | 任何层的节径比应不大于紧邻内层的节径比 | (投标人提供) | ||||
绞向 | 外层 | / | 右向 | (投标人提供) | |||
其他层 | / | 相邻层绞向应相反 | (投标人提供) | ||||
每盘线长 | m | 2500 | (投标人提供) | ||||
线长偏差 | 正 | % | 0.5 | (投标人提供) | |||
负 | % | 0 | (投标人提供) | ||||
每盘绞线净重 | kg | / | (投标人提供) | ||||
每盘绞线毛重 | kg | / | (投标人提供) | ||||
蠕变特性 | 试验张力 | 25%RTS | 40%RTS | 25%RTS | 40%RTS | ||
10年蠕变量 | % | / | /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20年蠕变量 | % | / | / | (投标人提供) | (投标人提供) | ||
钢芯无接头,外层铝线不允许有接头,其他层应满足GB/T 1179—2017的要求,接头采用冷压焊接,强度不低于130MPa |
1.1-2 JL/GIA-150/25-26/7 铝单线技术参数响应表
项 目 | 单 位 | 招 标 人 要 求 值 | 投标人保证值 | ||
制造厂(商) | (投标人提供) | ||||
原产地 | (投标人提供) | ||||
外观及表面质量 | 表面应光洁,并不得有与良好的商品不相称的任何缺陷 | (投标人提供) | |||
直径 | mm | 2.7 | (投标人提供) | ||
直径允许偏差 | 正 | mm | 0.027 | (投标人提供) | |
负 | mm | 0.027 | (投标人提供) | ||
20℃时直流电阻率 | nΩ﹒m | ≤28.264 | (投标人提供) | ||
抗拉强度 | 绞前 | MPa | ≥170 | (投标人提供) | |
绞后 | MPa | ≥162 | (投标人提供) | ||
接头抗拉强度(冷压焊) | MPa | ≥130 | (投标人提供) | ||
计算截面积 | mm2 | 5.73 | (投标人提供) | ||
单位长度质量 | kg/km | 15.48 | (投标人提供) | ||
卷绕 | / | 1倍铝线直径卷绕8圈,退6圈,重新紧密卷绕,铝线不得断裂 | (投标人提供) |
1.1-3 JL/GIA-1 150/25-26/7 镀锌钢线技术参数响应表
项 目 | 单 位 | 招 标 人 要 求 值 | 投标人保证值 | |
制造厂(商) | (投标人提供) | |||
原产地 | (投标人提供) | |||
外观及表面质量 | 镀锌钢线应较光洁,并且不应有与良好的商品不相称的所有缺陷 | (投标人提供) | ||
直径 | mm | 2.10 | (投标人提供) | |
直径允许偏差 | 正 | mm | 0.03 | (投标人提供) |
负 | mm | 0.03 | (投标人提供) | |
抗拉强度 | 绞前 | MPa | ≥1340 | (投标人提供) |
绞后 | MPa | ≥1273 | (投标人提供) | |
1%伸长应力 | MPa | ≥1170 | (投标人提供) | |
伸长率(标距250mm) | % | ≥3.0 | (投标人提供) | |
扭转(L=100d) | 次/360° | ≥18 | (投标人提供) | |
镀锌层质量 | g/m2 | ≥215 | (投标人提供) | |
卷绕试验 | / | 1倍钢线直径紧密卷绕8圈,镀锌钢线应不断裂 | (投标人提供) | |
镀锌层附着性 | / | 4倍钢线直径紧密卷绕8圈,镀锌层应牢固地附着在钢线上而不开裂,或用手指摩擦锌层不会产生脱落的起皮 | (投标人提供) | |
镀锌层连续性 | / | 用肉眼观察镀锌层应没有孔隙,镀锌层应较光洁、厚度均匀,并与良好的商品实践相一致 | (投标人提供) | |
计算截面积 | mm2 | 4.52 | (投标人提供) | |
单位长度质量 | kg/km | 35.20 | (投标人提供) |
序号 | 工程名称 | 材料名称 | 单位 | 项 目 单 位 要 求 | 投 标 人 响 应 | ||||||
规 格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规格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
1 | 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 | 钢芯铝绞线 | t | JL/G1A-150/25-26/7 | 3.777 | 详见参数响应表 | 导线 | ||||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注 1. 项目单位在表中“工程名称”栏填写使用所采购钢芯铝绞线的工程项目名称。
2. 在“项目单位要求”部分填写所采购铝包钢芯铝绞线的“数量”和“技术参数”,并在备注栏注明所采购铝包钢芯铝绞线是用于地线还是导线。
3. 表中需求数量为估算量,导线量最终供货应以供货协议数量为准。
4. 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2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的接收时间、数量及接收单位。
技术资料交付明细
序号 | 项 目 | 提交份数 | 接收单位 | 交付时间 |
1 | 图纸类 | 交货前 | ||
1.1 | 产品结构图 | 6 | ||
1.2 | 线盘图 | 6 | ||
1.3 | 线盘包装图 | 6 | ||
1.4 | 线盘起吊尺寸图 | 6 | ||
2 | 参数表及说明书 | |||
2.1 | 单线的技术参数响应表及说明书 | 6 | ||
2.2 | 绞线的技术参数响应表及说明书 | 6 | ||
3 | 试验报告 | |||
3.1 | 出厂试验报告 | 6 | ||
3.2 | 根据导线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 | 6 |
本工程设计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工 程 概 况
工程名称 | 线路长度(km) | 最大档距(m) | 安装地点 |
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 | 双回架空线路长度0.989km | 387 | 中卫迎水桥 |
环 境 条 件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海拔高度(m) | 1500~1600 | 4 | 覆冰厚度(mm) | 10 |
2 | 环境温度(℃) | -30~40 | 5 | 最大风速(m/s) | 29 |
3 | 雷暴日(日/年) | 40 |
项目单位原则上不能改动通用部分技术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使用条件及相关技术参数如有差异,应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项目单位填写)
序号 | 项 目 | 标准参数值 | 项目单位要求值 | 投标人保证值 |
1 | ||||
2 | ||||
3 | ||||
序号 | 项 目 | 变更条款页码、款号 | 原表述 | 变更后表述 |
1 | ||||
2 | ||||
3 |
承包人采购产品应逐项响应本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如有与本技术规范书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应逐项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列出,必要时应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技术偏差表
序号 | 项 目 | 对应条款编号 | 技术规范书要求 | 偏 差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导、地线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1.3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对导、地线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
1.1.4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技术规范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1.1.6 本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 本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1.2.1投标人应按以下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投标资料。如果以下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 投标人应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 按附录A提供业绩资料。
3) 填写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的技术参数响应表和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
4) 按附录B填写工艺控制一览表。
5) 投标人应提供生产计划进度表。
6) 投标人应提供同种产品的月生产能力。
7) 按附录C填写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8) 按附录D填写主要试验设备清单。
9) 按附录E填写主要原材料产地清单并提供分供商的资质材料。
10)按附录F填写本工程人力资源配置表。
11)投标人应提供线盘尺寸及图样并注明标志。
12)试验报告要求:
a) 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不小于所招标型号的导线的型式试验报告,包括单线性能、绞线额定抗拉力、弹性模量、直流电阻、节径比、单位长度质量、应力—应变曲线、蠕变曲线、线膨胀系数、载流量、疲劳性能试验报告等。对于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用导线还应提供平整度、紧密度、电晕及无线电干扰试验报告。
b) 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不小于所招标型号的地线的型式试验报告,包括单线性能、绞线额定抗拉力、弹性模量、节径比、单位长度质量、应力—应变曲线、线膨胀系数试验报告。对于铝包钢绞线还应提供绞线直流电阻试验报告等。
13)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工艺和新技术介绍。
14)投标人应提供导、地线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如有需要,投标人应提交必要的补充数据和资料。
1.2.2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数据为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过买方的同意。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3.1 本技术规范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所列的导、地线。
1.3.2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2周的时间内尽快向买方提交一份详细的生产进度表。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说明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试验、检验及装运,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足够详细的全部细节。
1.3.3 交货时间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说明。因卖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而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1.4 技术资料、图纸和试验报告1.4.1 技术资料和图纸应符合以下规定:
1.4.1.1 如有必要,工作开始之前,卖方应提供6份图纸、设计资料和文件,并经买方批准。对于买方为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直接作出的修改,卖方应重新提供修改的文件。
1.4.1.2 应在试验开始前1个月提交6份详细试验安排表。
1.4.1.3 如果卖方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着手进行工作,卖方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文件的批准应不会降低产品的质量,并且不因此减轻卖方为提供合格产品而承担的责任。
1.4.1.4 所有经批准的文件都应有可对修改内容加标注的专栏,经修改的文件应用红色箭头或其他清楚的形式指出修改的地方,应该在文件的适当地方写上买方的名称、标题、卖方的专责工程师的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文件编号。图纸和文件的尺寸一般应为210mm×297mm(A4纸型)。
1.4.1.5 出厂资料的要求:
1) 关于结构型式的简要概述及照片。
2) 说明书应包括型号、结构(附结构图)、尺寸、技术参数、执行标准。
3) 试验报告应包括出厂试验报告和所招标导、地线规格相同或相近的型式试验报告。但对于大跨越导、地线应提供与所招标导、地线规格相同的型式试验报告。
4) 产品合格证。
5) 装箱清单。
1.4.2 出厂资料应符合 以下规定:
卖方应在规定时间向买方指定的接收单位提供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1.5 标准和规范除技术规范和图纸中要求的技术条件外,卖方还将再次确认表1中标准的最新版本(以文字形式通知买方),并遵照最新标准要求执行,且将最新标准通知买方。
表1 标 准 和 规 范
序号 | 标 准 号 | 标 准 名 称 |
1 | GB/T 1179 |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
2 | GB 1200 | 镀锌钢绞线 |
3 | GB/T 17048 | 架空绞线用硬铝线 |
4 | GB/T 17937 | 电工用铝包钢线 |
5 | GB/T 3428 | 架空绞线用镀锌钢线 |
6 | GB/T 3954 | 电工圆铝杆 |
7 | GB/T 23308 | 架空绞线用铝—镁—硅系合金圆线 |
8 | GB 4909.1~7 | 裸电线试验方法 |
9 | GB/T 10125 |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
10 | GB/T 22077 | 架空导线蠕变试验方法 |
11 | GB/T 2317.2 | 电力金具电晕和无线电干扰试验 |
12 | GB/T 2973 | 镀锌钢丝锌层重量试验方法 |
13 | GB/T 3048 |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
14 | GB/T 1196 | 重熔用铝锭 |
15 | GB/T 470 | 锌锭 |
16 | GB/T 4354 | 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 |
17 | JB/T 8137 | 电线电缆交货盘 |
18 | YB/T 5004 | 镀锌钢绞线 |
19 | YB/T 123 | 铝包钢丝 |
20 | YB/T 124 | 铝包钢绞线 |
21 | IEC 61395 | 架空绞线蠕变试验方法 |
注 上述标准是招标方最低要求。除此标准以外,投标人可以推荐其他标准,但事先必须通过招标方认可,或选择其中较高标准。
1.6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6.1 每个投标人应提供1.2中要求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过买方的同意。
1.6.2 卖方提供导、地线的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2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2.1 一般规定投标人应认真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
除非本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导、地线应符合1.5条款中所述标准的要求。
2.2 对导、地线的要求2.2.1 对原材料的要求
投标人用于生产导、地线的原材料,铝锭应符合GB/T 1196的要求,铝杆应符合GB/T 3954的要求,钢盘条应满足GB/T 4354的要求,锌锭应满足GB/T 470的要求。
2.2.2 铝线
a)铝线应是电工用的冷拉铝线,绞合之前的冷拉铝线应满足招标技术条件并符合GB/T 17048 的标准要求。
b)铝线表面应光洁且不得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所有缺陷,如裂纹、粗糙、划痕和杂质等。
c)成品绞线不允许外层铝线有任何种类的接头。
2.2.3 铝合金线
a)铝合金线应是电工用冷拉铝合金线,绞合之前的冷拔铝合金线应满足GB/T 23308的标准。
b)表面应光洁且不得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所有缺陷,如裂纹、粗糙、划痕和杂质等。
c)成品绞线不允许外层铝合金线有任何种类的接头。
2.2.4 镀锌钢线
a)镀锌钢线应满足招标技术条件并符合GB/T 3428、GB 1200和YB/T 5004标准的要求。
b)镀层应是均匀连续的并且没有裂纹、斑疤、漏镀以及其他与货品的商务习惯不一致的缺陷。
c)镀锌钢线中不允许有任何种类的接头。
2.2.5 铝包钢线
a)铝包钢线应满足投标技术条件并符合GB/T 17937标准的要求。
b)铝包钢线应表面光洁,并且不得有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所有缺陷,如裂纹、粗糙、划痕和杂质等。
c)铝包钢线中不允许有任何种类的接头。
2.2.6 钢芯(镀锌钢芯、铝包钢芯)
对绞线制造工艺要求,钢芯的绞制设备应配有良好的预成型装置和张力控制装置。绞合后所有钢芯应自然地处于各自位置,当切断时,各线端应保持在原位或容易用手复位。
若外购钢芯,应按入厂材料进行检验,取样率不低于10%,应满足招标技术条件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7 导线
导线应满足招标所要求的技术条件并应符合GB/T 1179标准的要求。
导线每盘的标准长度为2500m,允许误差为(-0%,+0.5%),导线结算重量是在保证长度的前提下,以理论计算重量为准。
导线表面不应有目力可见的缺陷,如明显的划痕、压痕等,并不得有与良好的商品不相称的任何缺陷,外观表面应光洁,不得有腐蚀发黑、发灰现象。
导线的节径比应在GB/T 1179中规定的限制之内,对于仅有一层铝线结构的导线及铝绞线,外层的节径比不应大于14,两层及以上铝线结构导线,外层节径比不应大于12。相邻层的绞向应相反,最外层的绞向是右向,对于有多层的绞线,任何层的节径比应不大于紧邻内层的节径比。
所有运到相同目的地的整批导线都应保持相同的绞合参数。所提供的导线应为一次绞合而成的产品。
绞合时,导线的钢芯或者经部分绞合的半成品和待绞合的线股应在工厂内贮藏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钢芯或者经部分绞合的半成品和待绞合的线股处于同样的温度,在整个绞合过程中应保持同样的温度。
绞制设备应配有良好的预成型装置,绞合后所有单线应自然地处于各自位置,当切断时,各线端应保持在原位或容易用手复位,应无明显的回扭或散股,做到绞合紧密均匀,无缺股、跳线、断股和压偏现象。
成品导线应是均匀的圆柱面,并能承受运输及安装中的正常装卸而不致产生使电晕损失和无线电干扰增加的变形。
导线应适合张力架线和松弛架线,正常放线时,任何导线出现有灯笼、散股、跳线、断股及影响放线施工都将视为不合格产品,并被拒绝接收。
同批导线用的钢芯应由同一个厂家制造。
导线外层及加强芯不允许有任何种类的接头,对于大跨越导线不允许有任何种类的接头。
2.2.8 地线
地线应满足招标所要求的技术条件并应符合GB/T 1179、YB/T 5004及YB/T 124标准的相应要求。
绞线表面不应有目力可见的缺陷,如明显的划痕、压痕等,并不得有与良好的商品不相称的任何缺陷,外观表面应光洁。
地线每盘的标准长度为2500m,允许误差为(-0%,+0.5%),绞线计算重量是在保证长度的前提下,以理论计算重量为准。
对于有多层的绞线,任何层的节径比应不大于紧邻内层的节径比,相邻层的绞向应相反,最外层的绞向是右向。节径比应在GB/T 1179、YB/T 5004及YB/T 124中规定的限制之内,外层节径比同时满足不大于14的要求。
所有运到相同目的地的整批绞线都应保持相同的绞合系数。所提供的绞线应为一次绞合而成的产品。
绞合时,绞线的钢线或者经部分绞合了的半成品和待绞合的线股应在工厂内放置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钢线或者经部分绞合的半成品和待绞合的线股处于同样的温度,在整个绞合过程中将保持同样的温度。
绞制设备应配有良好的预成型装置,绞合后所有单线应自然地处于各自位置,当切断时,各线端应保持在原位或容易用手复位。
地线应适合张力架线和松弛架线,正常放线时,任何绞线出现有灯笼、散股、跳线、断股及影响放线施工都将视为不合格产品,并被拒绝接收。
钢绞线和铝包钢绞线不应有任何种类的接头。
3 试验3.1 一般规定对于导、地线的试验及检验要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进行。试验应在制造厂进行,或买方指定的检验部门完成。所有试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3.2 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保证导、地线质量,试验样品应从批次中随机抽取,抽样试验分为厂内抽样和现场抽样两种试验。
3.2.1 导线抽样试验
铝单线按照GB/T 17048进行,铝合金线按照GB/T 23308进行,镀锌钢线按照GB/T 3428进行,铝包钢线按照GB/T 17937进行,导线按照GB/T 1179进行。
3.2.2 地线抽样试验
镀锌钢线按照GB 1200或YB/T 5004进行,铝包钢线按照GB/T 17937进行,绞线按照GB/T 1179、GB 1200或YB/T 5004进行。
3.3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是检验导、地线的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型式试验应在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在投标时,生产商应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在产品供货前,生产商应提供所供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3.3.1 导线
型式试验项目包括单线性能、绞线额定抗拉力、弹性模量、直流电阻、节径比、单位长度质量、应力—应变曲线、蠕变曲线、线膨胀系数、载流量、疲劳性能、紧密度、平整度、电晕及无线电干扰等,具体要求如下:
1) 额定抗拉力、应力—应变曲线、弹性模量的试验按照GB/T 1179进行。
2) 载流量的计算按照GB50545或者IEC 61597的推荐公式进行。
3) 蠕变试验应参照GB/T 22077进行。蠕变曲线应表明导线在承受15%、25%及40%额定抗拉力时的蠕变伸长情况。
4) 疲劳性能试验,应对3个试样进行,每个试样随机地从不同线盘上截取。试验档距长度不小于35m,张力为25%额定抗拉力,在线夹出口处的振动角应为25°~30°。导线应能承受3000万次以上的振动,如任一试样中的任一线股在振动不到3000万次时发生断裂,则导线为不合格。试验中,每振动1000万次应检查试样是否发生疲劳断股。
5) 紧密度试验,导线在承受30%额定抗拉力时与不受张力时,其周长的减少值不应超过2%。
6) 平整度试验,所用刀口尺的长度应不少于试样外层节距的2倍。刀口平行地靠在承受50%额定抗拉力试样上,再以塞尺测量试样与刀口之间的空隙,其空隙不应超过0.5mm。
7) 电晕及无线电干扰试验参照GB/T 2317.2进行。
3.3.2 地线
型式试验项目包括单线性能、绞线额定抗拉力、弹性模量、节径比、单位长度质量、应力—应变曲线、线膨胀系数。对于铝包钢绞线还应进行绞线直流电阻试验。
具体要求如下:
1) 绞线抗拉力及线膨胀系数试验按照GB/T 1179、YB/T 5004或YB/T124标准进行。
2) 应力—应变曲线试验按照GB/T 1179附录B推荐的方法进行。
3.4 在目的地的检查3.4.1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以后,买卖双方在目的地按提货单对所收到的货物的数量进行核对,并检查由于装运和卸货时货物的外伤情况。
3.4.2 若货物的数量和外观情况与合同不符,则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免费为买方改正或替换货物。
4 工厂检验、监造及成品检验4.1工厂检验及监造
4.1.1 卖方应在工厂生产开始前7天用信件或电传通知买方。买方将派出监造工程师或代表到生产厂家为货物生产进行监造和为检验做监证。
4.1.2 买方的代表自始至终应有权进入制造产品的工厂和地方,卖方应向买方代表提供充分的方便,以使其不受限制地检查卖方所必须进行的检验和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质量监造。买方的检查和监造并不代替或减轻卖方对检验结果和生产质量而负担的责任。
4.1.3 在产品制造过程的开始和各阶段之前,卖方应随时向买方进行报告以便能安排检验。
4.1.4 除非买方用书面通知免予检验,则不应有从制造厂发出未经检查和检验的货物,在任何情况下都只能在圆满地完成本规范书中所规定的全部检验之后,才能发运这些货物。
4.1.5 货物装运之前,应向买方提交6份检验报告的复制件。
4.2成品检验
4.2.1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买卖双方在目的地按提货单对所收到货物的数量进行核对,并对货物的外观和包装进行检查。
4.2.2 若货物的数量和外观情况与合同不符,则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免费为买方改正或替换货物,否则买方将根据合同条款向卖方索赔。
4.2.3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买方将对导、地线进行抽样试验。抽样试验委托有资质的质检机构进行。买方将按总盘数的1%~3%对货物进行抽样试验。抽样前七天通知卖方,若卖方不参加或未按时到达,卖方应认可买方抽样检验的结果。如抽样检验合格,费用由买方承担。如第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则进行第二次加倍抽样检验,如不合格则将拒收此批货物,且无论检验合格与否卖方将承担全部检验费用。
5 包装、运输及交货5.1 概述所有对导、地线的包装应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推荐标准的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防震、防锈、防盗等保护措施,木制品应有植物检疫证及其他相关证明,交货盘应使得导、地线在运输、储存、装卸以及在现场放线操作中免于一切损伤,否则卖方将承担绞线损坏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包装盘的类型、结构尺寸和包装形式应符合相关工程的技术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要求。交货数量及提交的资料应符合交货计划和合同规定的质保资料的要求。
5.2 线盘5.2.1 线盘的一般结构应适合于卷绕标准长度为2500m、允许偏差为0.5%的导、地线。
5.2.2 导、地线的线盘尺寸:
供货商在供货前向施工方确认交货盘尺寸。
5.2.2.1 铁木结构交货盘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 外侧宽度:导线线盘不应超过1500mm、地线线盘不应超过1200mm。
2) 外径:导线线盘不应超过2500mm、地线线盘不应超过2000mm。
3) 筒径不应小于导、地线直径的40倍,对于特殊工程,在生产前供货商应与施工单位协商,经相关单位确认,选择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筒径。
4) 轴孔(在生产前供货商应与施工单位协商):导线线盘100m~110mm、地线线盘90m~110mm。
5) 线盘加上卷绕在其上的导、地线的最大质量不宜超过:6000kg(导线)、4000kg(地线),对于较大规格的导线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选择合适的线盘及交货长度。
6)提供木材检疫合格证书。
5.2.2.2 可拆卸式全钢瓦楞结构交货盘应满足Q/GDW386要求,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线盘外侧宽度不应超过:导线线盘1900mm
2)线盘外径不应超过:导线线盘2600mm
3)线盘的线盘筒径不应超过导线直径的40倍。
4)轴孔应为(在生产前供货商应与施工单位协商):导线线盘125mm。
5)线盘加上卷绕在其上的导线的最大质量不宜超过:9000kg。
5.2.3 在每个线盘上只绕一根导线或地线。外保护层的内面和外层绞线之间的间隔应不小于70mm。
5.2.4 每盘导、地线的端头必须牢固固定,不能因张力放线而拉脱。
5.2.5 线盘的内壁、轴孔内表面应光滑平整,能满足施工放线要求。
5.2.6 绞线盘外层包装应有能防止绞线磨损、碰撞等措施。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具有化学稳定性,在任何时候均不应伤害导、地线。
5.2.7 包装应能满足线盘的装卸与长途陆运或水运的要求和施工放线的要求。
5.3 标志包装形式、外观、质量及标志应满足相关标准和买方的要求。应以油漆喷涂注明工程名称、制造厂名称、装运及旋转方向或放线标志、运输时线盘不能平放的标记。以不易脱落的标牌注明:导、地线型号规格号,长度,毛重,净重,制造日期,出厂编号,收货人,到站名称等。
以下标志应在线盘外侧显示:
a) 工程名称;
b) 产品型号规格号(包含标准号);
c) 产品长度;
d) 运输时线盘不能平放的标记;
e) 皮重、毛重和净重;
f) 编号或批号;
g) 制造日期;
h) 买方的名称;
i) 制造厂(商)名;
j) 目的地(到货站及标段名称);
k) 合同号;
l) 表示放线方向的箭头;
m) 其他必要的说明。
5.4 装运及交货卖方应负责将导、地线运到合同指定的目的地,并保证导、地线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在每个线盘的外侧轮缘上均有标记标明在装运期间线盘滚动方向,同时可防止线盘上的绞线松散。
除合同条款的规定外,货物在装运后24h内,将装运通知单一式五份空邮给买方。
6 技术服务卖方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
卖方在工程现场的服务人员称为卖方的现场代表。在产品进行现场安装前,卖方应提供现场代表名单、资质,供买方认可。卖方应在生产前就现场供货具体事宜与买方或施工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卖方的现场代表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以督导安装、负责调试、投运等方面工作。卖方应指定一名本工程的现场首席代表,其作为卖方的全权代表对安装、调试、投运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负责,买方与首席代表的一切联系均应视为是与卖方的直接联系。在现场安装调试及验收期间,应有至少一名现场代表留在现场。
在买方认为现场代表的服务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可取消对其资质的认可,卖方应及时提出替代的合适人选供买方认可,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因下列原因而使现场服务的时间和人员数量增加,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 产品质量原因;
2) 现场代表的健康原因;
3) 卖方自行要求增加人日数。
3、交付要求: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分次运抵交付。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10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3)运输及卸车方式:乙方汽运至甲方工地,甲方负责卸车。
(4)验收方式:现场按规格点数、定尺验收。
(5)单价约定:货币单位:人民币,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报价执行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限内不予调整。
4、其他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税率、税额、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分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4)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5)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6)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到货结算数量为准。
(7)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要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2%(万元取整)的履约保函。最低1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的物资,并具备合法资格,具有一定的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国网入围名录之内,投标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https://www.crccep.cn/homeIndex)上进行注册,参与线上投标。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履约信用和银行资信。
五、报价人需提供的资料
1 报价函(附件一)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 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 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6 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7国网入围证明
注:以上文件需提供电子版PDF文件(按序整理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逐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上传至铁建云采。电子版PDF文件须在报价截至时间前完成所有文件上传,报价截至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开启后3日内附件原件邮寄给采购人。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供应方按照合同约定,与采购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确认、金额核定等手续,并于每月20日对账结算,结算起止日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以此类推。每月对账完成后,经双方确认无误,签署《物资对账单》,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2付款期限:过程支付不超过60%,供应完毕支付80%,验收结束85%,审计结算支付97%,质保金3%、质保期满后支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建信融通-E信通、地铁快信、中企云链-云信、舜通e信)支付等方式,以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有贴息的方式时,在此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贴息及融资费用。
七、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即满足询价公告要求),评审将由低到高依次评审,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
八、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九、报价有效期:90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2.地址:宁夏中卫沙坡头区****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中卫风光同场项目
光缆询价采购
询价编号:(****)
报 价 文 件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报价函..............................................................1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3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4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6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7
报 价 函
点击登录查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 询价函,并自愿参与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到站合价(含税) | 备注 |
1 | |||||||||
2 | |||||||||
3 | |||||||||
合计: | |||||||||
合价金额大写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报价联系人: 报价人: 公司/厂(章)
报价人电话: 年 月 日
2.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加盖鲜章)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委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345678 )系(单位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 : )为我方代理人。并授权代理人如下权利:
一、以委托人名义与贵单位订立合同,签收往来文件,处分合同权利义务有关事宜;
二、以委托人名义对合同履行中贵单位所供物资数量、对账、结算签字认可;
本公司承诺,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概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有效日期:自授权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结束。本委托涂改、转委托、超越代理权无效。
委托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 | 代理人 |
姓名: | 姓名: |
职务: | 职务: |
身份证正反面 | 身份证正反面 |
5.合格证及检验检测报告(加盖鲜章)
6.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物资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电投中卫迎水桥350MW风光同场(87MW风电+263MW光伏)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如我公司中标,作为贵公司物资供应商,为保证我司所供应物资的质量安全性,特向贵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一、经营资质承诺:
我方承诺向贵分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生产许可证等必要证件。
二、供应货物承诺:
1. 我公司所有供应物资保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等质量要求。
2.我公司供应物资都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的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保证及时提供企业所需的外检报告及生产厂家生产证明等一切证件,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质量验收方法:
我公司承诺同意按照相关材料供货技术要求的要求内容进行检测。
四、质量责任:
我公司对所供应的物资,出现相关证照不全、品牌不符及任何质量问题的,我公司承诺无条件退货,并在贵公司规定时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本承诺在合同供货期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7.国网入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