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物流惠州公司南海东部片区柴油海运、过驳服务专有协议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物流惠州公司南海东部片区柴油海运、过驳服务专有协议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物流惠州公司南海东部片区柴油海运、过驳服务专有协议采购
项目概况 中海石油(惠州)物流有限公司是中国南海东部海域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后勤保障基地。目前物流惠州公司基地拥有4个5000方的柴油储罐,总罐容为20000立方米,通过码头管输的方式为客户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由于海上勘探、开发作业点较多,除了在物流惠州码头加油作业外,许多工程船无法回到码头进行加油作业,需要以船供方式配送到指定地点提供供油过驳服务。为满足南海东部片区海上作业对柴油的船供服务需求,物流惠州公司面向社会专业船舶服务机构采购柴油海运、过驳服务,要求社会专业船舶服务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供油船舶到惠州码头(或指定的)油库提油后,以船供方式配送到指定地点并提供24小时供油过驳作业服务,作业范围包括惠州海域、深圳海域、中山及广州周边海域、珠海及珠江口海域。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物流惠州公司南海东部片区柴油海运、过驳服务专有协议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
发标日期 ****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有效,合同执行期间采用“1+1+1”方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社会专业船舶服务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供油船舶到惠州码头(或指定的)油库提油后,以船供方式配送到指定地点并提供24小时供油过驳作业服务,作业范围包括惠州海域、深圳海域、中山及广州周边海域、珠海及珠江口海域。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包括: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船运输或广东省省内沿海及内河油船运输。《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务服务平台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至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深圳市**** | 地 址:天津市****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斯文 |
电子邮箱:****@cnooc.com.cn | 电子邮箱:****@cnooc.com.cn |
邮 编:518000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斯文 |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cnooc.com.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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