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来村共享菜园土地招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2222.23元/年/亩
交易面积: 13.50亩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时间: **** 09:00 至 **** 09:00
报名地点: 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线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09:00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 | 蒋王街道 | 村(社区) | 悦来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 是否续租 | 否 | ||
| 交易面积 | 13.50亩 | ||
| 质量等级 | -- | ||
| 利用现状 | -- | ||
| 项目描述 | 该项目位于蒋王街道悦来村连钱路,项目土地面积13.5亩,现整体打包、委托运营。委托期限3年,该场地仅限于蔬菜种植。交易总价30000元/年,竞价保证金收取1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1000元。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有与高校合作经验的意向承租人优先,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意向承租人需与流出方取得联系并实地查看场地后方可报名,未作了解和查勘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无效。 4、承租人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土地,禁止在土地上建设与农业无关的事项,如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流出方有权终止协议。 6、由财政部门征收的水力资源费、电房电费以实用量为准计算均由意向承租人负担。 7、在运营期内,流出方向意向承租人提供电房、水泵、农机具等,但意向承租人需负责维修,损坏照价赔偿,归还时需确认完好无损,否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流出方原有埂边不允许再种植,否则造成损失不予赔偿。 8、意向承租人应做好部分未租赁农户农田代上水工作,上水费用自行与未租赁农户协商解决。 9、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七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流出方不负责流入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10、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承包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承包租金。 11、不接受联合报名。 12、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同兴组,南至:连塘河, 西至:连钱路, 北至: 连塘组 | ||
| 坐标拐点 | -- | ||
| 流转用途 | 蔬菜 | ||
| 种养品种 | -- | ||
| 补充说明 | -- | ||
| 项目审查表 | 项目审查表1.JPG项目审查表2.JPG项目审查表3.JPG项目审查表4.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成员代表大会签字1.JPG成员代表大会签字2.JPG会议纪要.jpg | ||
权属信息
|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经营权人 |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 权证编号 | -- | ||
| 权证年限 |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
报名信息
| 报名时间 | **** 09:00至**** 09:00 | ||
| 报名地点 | 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线上报名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09:00 | ||
| 交易时间 | **** 10:30 | ||
| 交易地点 | 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线上平台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该项目位于蒋王街道悦来村连钱路,项目土地面积13.5亩,现整体打包、委托运营。委托期限3年,该场地仅限于蔬菜种植。交易总价30000元/年,竞价保证金收取1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1000元。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有与高校合作经验的意向承租人优先,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土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 3、意向承租人需与流出方取得联系并实地查看场地后方可报名,未作了解和查勘的意向承租人报名无效。 4、承租人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土地,禁止在土地上建设与农业无关的事项,如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若逾期不缴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10%计算,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流出方有权终止协议。 6、由财政部门征收的水力资源费、电房电费以实用量为准计算均由意向承租人负担。 7、在运营期内,流出方向意向承租人提供电房、水泵、农机具等,但意向承租人需负责维修,损坏照价赔偿,归还时需确认完好无损,否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流出方原有埂边不允许再种植,否则造成损失不予赔偿。 8、意向承租人应做好部分未租赁农户农田代上水工作,上水费用自行与未租赁农户协商解决。 9、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七日内无条件交还土地,流出方不负责流入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10、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承包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承包租金。 11、不接受联合报名。 12、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 ||
| 交易面积 | 13.5000亩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1000.00 | ||
| 交易底价 | 2222.23元/年/亩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 自由竞价期 | **** 10:30~**** 10:55 |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 加价幅度 | 100元/年/亩 | ||
| 底价 | 2222.23元/年/亩 | ||
附件信息
| 交易公告 |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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