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卓康澜城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卓康澜城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面积:42021平方米
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7:3)
原许可证号:规建字****0003号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因项目建设需要,现对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变更内容
1. 原许可内容:
建设用地面积:42021平方米
用地性质:商住混合用地(7:3)
建设位置:慧谷大道以东、林卡路以西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7634.70平方米(地上:61006.18平方米、地下:16628.52平方米);计容面积:61521.6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6113.01平方米。
2. 变更后内容: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变更为78248.43平方米(地上:61848.55平方米、地下:16399.88平方米);计容面积:60539.5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17708.89平方米(保温层1309.01平方米、地下:16399.88平方米)。
容积率:规划要求不大于1.8,设计指标(审批)1.441;
建筑密度:规划要求不大于35%,设计指标(审批)23.03%;
建筑高度:规划要求不高于36米,设计指标(审批)35.95米(含女儿墙2.85米);
绿地率:规划要求不小于35%,设计指标(审批)35.04%;
变更原因:因建筑功能优化增加面积、地下室计容面积减少、减少建筑保温层、增加人防工程面积、增加养老服务用房及地上物管用房面积。
二、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意见反馈方式
利害关系人如对变更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单位: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建设局
四、其他说明
1. 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内容以最终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 原审批的许可证统一收回作废。
3.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