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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泸定地震泸定县农村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混合料加工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四川甘孜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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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泸定地震泸定县****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公司在建的四川省泸定县****

2.1项目概况:

四川省泸定县****

项目全期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需配备专业、充足的设备安全员、管理调度员、车辆保修人员进驻现场;投入的运输车辆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共设1个包件

水稳混合料加工及运输50400吨;混凝土加工及运输45200m3。

1#拌合站:位于泸定县****

2#拌合站:位于泸定县****

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加工、运输和结算的依据,实际加工、运输数量与加工时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需求确定。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施工并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拌合站的实际生产数量、运距、工期增减,运输的计划区域变化等不变动结算单价。

本次招标为限价招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2.2 所招标单价要求为不含税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场站建设、加工费、运输费、设备租赁费、燃油费、操作人员工资及福利、保险费、维修保养费、安全费、环保费、管理费、利润、安检费、食宿、教育培训等一切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2.2.3 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自行前往项目考察工地现场(包括并不限于施工环境、运输线路、运输方式以及运输线路的路况等),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资料。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一旦中标,投标人不能以对项目现场情况不清楚或理解偏差拒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和许可,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承诺具备不低于100万元的垫资能力,垫资 6个月。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拥有足够数量且符合生产要求的机械设备并提供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2023年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工程路面材料运输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5 履约信用要求: 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与招标人或四川路桥内部单位发生过不良纠纷或恶意诉讼;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附信用中国网(https:****》。

3.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4.1 获取方式为:自 2025 年 05 月 06 日 1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05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同时发布。

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 51800 元整(¥ 51800 元);投标人应于 2025 年 05月 19 日 11 时 00 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公司网址:http:****

地 址:四川省广汉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电话: ****

2025年 05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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