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期集中采购产品为蝶形光缆产品约333.12万皮长公里,折合350.00万芯公里。
本次招标为预估规模,实际采购量以采购合同为准。
注:预计本次采购需求满足期为2年。
1.2本项目采用份额招标,不划分标包。
中标人数量为9至10家,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若9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第一名17.07%、第二名14.63%、第三名13.41%、第四名12.20%、第五名10.98%、第六名9.76%、第七名8.54%、第八名7.32%、第九名6.09%。
若10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第一名15.63%、第二名13.54%、第三名12.50%、第四名11.46%、第五名10.42%、第六名9.38%、第七名8.33%、第八名7.29%、第九名6.25%、第十名5.20%。
具体中标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1评标办法前附表。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2,187.8560万元(不含税总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蝶形光缆 | 芯公里 | **** |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和OEM厂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投标人为母公司,制造商为子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
2.3报名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集中采购报名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全容量系列规格的产品(且各容量系列产品仅能单一方案投标),只提供其中部分容量规格产品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2.6投标人对填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设备拥有完全的使用权,不接受通过租赁获得的使用权。生产设备应包括光纤拉丝生产线及带有2路加强元件放线架的紧套挤塑生产线等。
2.7投标人对填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检测设备、仪表拥有完全的使用权,不接受通过租赁获得的使用权。
2.8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设备的清单并计算蝶形光缆产品的年生产能力(注:按照每年12月、每月25工作日、每工作日18小时、每小时60分钟计算生产能力),蝶形光缆(折合成2芯)的生产能力需达到每月平均6万芯公里。
本项目涉及标前检测样品,具体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11.1 在中国移动通信供应链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一期《关于开展中国移动2024年蝶形光缆产品常态化供应商信息核查的公告》(****发布),该公告申报截止时间(蝶形光缆产品截止时间****)前未提交蝶形光缆产品信息核查申报表的投标报名供应商视为参与中国移动非常态化信息核查的供应商,本次非常态信息核查采用线上方式(需在ES系统进行填报),该部分供应商可在****17时00分前,将蝶形光缆产品供应商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上传至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ES系统)(供应商需自行留存相关纸质原件以备远程核查),中国移动通信供应链管理中心不接收任何逾期提交的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延期提交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将导致无法获得此项目《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
11.2在中国移动通信供应链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一期《关于开展中国移动2024年蝶形光缆产品常态化供应商信息核查的公告》(****发布),该公告申报截止时间(蝶形光缆产品截止时间****)前已提交蝶形光缆产品信息核查申报表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不再进行信息核查更改的供应商视为参与中国移动常态化信息核查的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需进行信息核查更改的供应商视为参与中国移动非常态化信息核查的供应商,本次非常态信息核查采用线上方式(需在ES系统进行填报),该部分供应商可在****17时00分前,将蝶形光缆产品供应商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上传至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ES系统)(供应商需自行留存相关纸质原件以备远程核查),中国移动通信供应链管理中心不接收任何逾期提交的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延期提交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将导致无法获得此项目《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
注:中国移动鼓励供应商参加常态化信息核查工作,供应商积极参与信息核查是评价供应商的一项指标,具体评价方式请参考公告附件1,在本次招标采购中将采用最新的《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的各类信息为部分评分项的评审提供依据。
11.3. 信息核查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移动供应商核查团队
电话:****(商务咨询) 400-1390-123(系统操作咨询)
邮箱: ****@139.com
11.4本项目不再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线上形式开展采购活动,使用中国移动电子与采购招标投标系统功能等方式。鼓励供应商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会议软件等进行协作,远程高效顺畅完成应答及相关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