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烟道一体化设备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1.采购食堂烟道一体化全套设备器材,改善食堂烟道设施设备老旧现状,提升炊事保障效率,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具体电联)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3.项目最高限价:275863.25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成立满3年且从事经营活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或销售范围。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我单位于****,北京时间上午09:00,获取询价文件和组织现场踏勘场地(过时不给予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电联)
(二)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持如下资料:
1.公告附件要求的各类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领取人身份证件;
(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开始时间:****下午15时00分
截止时间:****下午12时00分
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备注:本项目通过询价的方式,以整体报价为基准,选定报价最低的公司。最低报价出现一致时,由甲方综合衡量单位资质、业绩等要素决定中标供应商。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陈先生:****
六、评审方法
对于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采取最低价法选取。
报价时请在我单位最高限价内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七、其他事宜
1.提供的报名资料每页都需加盖公章。
2.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