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我院药品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公平透明、公平竞争的购销环境,根据《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诚邀国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遴选。现就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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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因其特殊性,采购人不承诺业务量,具体以实际发生配送量为准。
(四)项目需求
1.遴选我院西药、中成药药品配送商,负责配送供应我院西药(包括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及生物制剂、中成药。
2.遴选我院中药配方颗粒药品配送商,负责配送供应我院中药配方颗粒。
3.配送周期3年,配送合同一年一签。执行过程中,如因国家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或者重新遴选。
(五)遴选方式
院内遴选
二、配送企业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配送西药、中成药企业必须具有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并严格执行“两票制”。
2.资质要求:如是药品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如是药品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3.报名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等),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供货能力
具有药品保障供应能力,有较为齐全的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以广西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价格或集采价向我院供货,且所供应的药品均有配送权。供应商在供应采购目录中有关毒麻、易制毒、动物保护等药品时,须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二)配送服务能力
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和设备,能满足药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具备一定数量的配送车辆(含冷链运输车),保证提供相应的配送服务;具备能实现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药品质量与企业管理规范
1.所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所提供的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3.所提供的药品有效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低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三分之二,特殊情况除外。
4.药品质量控制管理、药品运输环境条件控制等符合要求,能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
(四)企业应急保障能力
具有完善的应急管理措施,具备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能力,能够充分、有效、及时地处理配送服务过程中的各类突发情况。
(五)服务承诺
1.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保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正常配送,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2)急(抢)救药品2小时内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
(3)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并确保货票同行。
(4)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2.配送药品售后服务保证。
(1)配送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如发现有标签不明确、包装破损、包装污染、霉烂变质等质量问题,有效期低于响应承诺,半年内采购的药品出现滞销等情况,供应商应承诺退换货。
(2)如配送企业出现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任务的,采购人无须经原配送企业同意,可临时替换其他配送企业供应。
四、遴选办法
(一)成立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小组
遴选工作小组由医院相关部门及医院评审专家组成,负责组织召开遴选评审会及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
(二)遴选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见附件3《 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4《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
(三)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小组依据《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的要求,对报名的供应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信誉、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
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3.综合评分。由遴选工作小组依据《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或《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4)的标准,对报名的供应商供货能力、配送服务能力、药品质量与企业管理规范、售后服务等方面内容分别进行评分。
(四)结果公示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结果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接受监督和申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医院药品配送企业并签订协议。
五、报名提交材料
(一)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与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请根据《药品配送企业资格审查表》(附件2)的要求,按顺序逐项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
(四)请根据《西药、中成药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或《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4的要求,按顺序逐项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五)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遴选文件要求
(一)遴选文件一式八份(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
(二)报名材料应清晰可辨,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涉及的证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符合文件要求,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三)未按要求提供支撑材料的、支撑材料内容含糊不清、前后矛盾或制作粗糙内容无法辨认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四)请根据遴选评分表的评审指标按顺序逐项使用A4纸张制作装订材料,不得散装。遴选文件请统一装入不透明文件袋并密封,并在每一密封贴处密封签章;在文件袋封面标明“项目名称”“评审时开启”字样、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五)不接受申请遴选的药品经营企业通过邮寄、快递、传真等形式递交申报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参加遴选的潜在供应商应于****17:30前报名,逾期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药剂科办公室
(二)报名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至****。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文件。
(三)遴选时间和地点
遴选时间:****10时30分
遴选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门诊楼三楼会议室(说明:以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遴选,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请认真按遴选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材料,评审结束后响应文件由医院保存,不再退回各参选公司)。
(四)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发布《点击登录查看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通告》并受理申报。
八、本项目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九、其他事项
执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有变动的,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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