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5年度零星项目编标 | ||||
建设单位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 ||||
项目概况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服务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
招标控制价 | 苏价服【2014】(383)文件收费标准的7折,最低收费标准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计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行业要求。 | ||||
招标内 容范围 | 新盛集团及所有下属公司2025年度,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下项目的编标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类别 |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近三年有类似业绩(2022年1月至今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编制业绩,提供合同)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资格审查 | 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 ||||
资格审查要求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年2-4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评标细则 | 综合评分法,第一名和第二名均确定为中标人,原则上轮流承接编标任务。 | ||||
其他 |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至****; 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午11:00;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下午5:00;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上午9:30。 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执行。 |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市**** 联系人:陈蕾 电话:**** |
发布时间:2025年5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