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丹产交[2025]012号
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外公开转让丹东国鑫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股权,转让底价:1,147,500元,挂牌日期:****,公示日期为20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丹东国鑫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股权转让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丹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辽宁/丹东 | ||
组织机构代码 | ****MACLKMYC1R | |||
持有标的企业产(股)权比例 | 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5% |
3、标的企业目前股权结构:
股东 | 持有标的企业产(股)权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51% | 459万元人民币 | 229.5万元人民币 | |
大连慧鹏换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 | 270万元人民币 | 135万元人民币 |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19% | 171万元人民币 | 85.5万元人民币 |
4、主要财务指标(元):
(专项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5,180,283.93
负债总计:768,979.00
所有者权益:4,411,304.93
(2025年3月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28,233.40
营业利润:-110,989.06
净利润:-110,989.06
资产总计:4,448,450.10
负债总计:148,134.23
所有者权益:4,300,315.87
5、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否
二、交易条件:
1、保证金金额:344,250元
2、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16:00前(以到账为准)
3、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要求
1. 合法存续性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对特定行业投资者资格有规定的除外)。
2. 合规性要求
意向受让方需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财务及资信要求
3. 财务状况良好
意向受让方需具备履行交易价款支付的能力,需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法人)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然人),以证明其资金来源合法且具备履约能力。
4. 信用记录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其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债务违约或金融不良记录。
三、股权权属及交易条件
5. 股权权属清晰
若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需承诺其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代持、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属纠纷。
6. 合规承诺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遵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规则,配合完成信息披露、尽职调查、合同签署及交割等程序。
四、其他通用要求
7. 法律法规限制
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行业监管政策禁止参与国有资产交易的情形(例如涉及国家安全、反垄断审查等)。
项目咨询及报名电话: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