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1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总规模0.6702公顷,道路全长244.311m,宽30m,设计横断形式为:行车道16.0m+人行道4m×2+绿化3m×2。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县城东北,西起朝阳大街,东至滨河大道。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1元。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5其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代理工作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由招标人一次性支付。2平台使用情况(1)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8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8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3880元/标段。本项目收费金额为1880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招标办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投标人/供应商 | 188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地址: | 沧州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王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