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横二路(上桥河-纵五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期(便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登录查看横二路(上桥河-纵五路)道路建设工程一期(便道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_区财政统筹100%,招标人为温州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温州市**** |
工程费用: | 约335万元 |
工期: | 120日历天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2.2 招标范围: 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管线工程、通信管道(位于车行道)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4 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施工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4.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具体定格办法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前在"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小额工程"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00分,地点为温州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鹿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州市****
联系人: 叶先生
本项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温州市****
联系人: 陈女士、余女士
电话: **** ****
监督部门: 温州市****
联系电话: ****
9. 其他说明
9.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30分(明标),商务标70分(XY抽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