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正在报名][招标代理]解放路东、南环路北地块开发建设、营销等所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江苏盐城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07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正在报名][招标代理]解放路东、南环路北地块开发建设、营销等所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 17:58

解放路东、南环路北地块开发建设、营销等所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解放路东、南环路北地块开发建设、营销等所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解放路东、南环路北地块开发建设、营销等所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解放路东、南环路北地块。

4、项目规模:解放路东、南环路北地块工程拟投资63000万元,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费合计不超过75万元。

5、服务标准: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及招标人的要求。

6、服务期限:至地块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结束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服务的期限为准。

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服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解放路东、南环路北地块开发建设、营销等所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8、服务内容:

1)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负责解放路东、南环路北地块所涉及的所有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向招标人提供项目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编制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建议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招标人确定潜在投标人;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质疑、质询、投诉等所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并对答复意见加盖中标人公章并予以书面答复;草拟所有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完成涉及的造价审查等工作;营销涉及的招标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投标文件、合同及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书面文件为准。

2)招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负责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造价咨询方面的质疑、投诉等事项,协助处理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提交造价咨询资料统一整理归档;与造价咨询服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注:以上服务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地块实际开发建设、营销等需要,确定具体事项的服务、内容,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具体事项的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等服务。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组成成员的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2本项目招标代理组(含项目负责人)需配备至少3人,造价咨询项目组成员至少3人,两个项目组人员不得交叉重复,其中:

(1)招标代理项目组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人。

(2)造价咨询项目组成员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土建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2人,安装类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

3、其他人员配备满足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需要。

4、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投标申请人授权甲方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5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业绩要求:无。

(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②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21.1.1以及2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④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项目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9:00时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0元。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或****。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9:00时前。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5.2.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5.2.1.1现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5.2.1.2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平台地址(http:****:90/)或者访问会员系统询>>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内的跳转链接。保函开具详见保函平台登录页面操作手册。如遇保函开具问题的,请咨询现场技术支持电话:****;电子保函购买、发票、理赔、咨询等保函售前售后问题,请咨询专业客服电话:****(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 。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使用本单位基本户在电子保函系统完成电子保函的购买。

(3)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电子保函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5.2.1.3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 AA 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

5.2.1.4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撤销撤回(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附件)。

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信用良好,其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并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可拒绝接受其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须与诚信库中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账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5.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5.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备注: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保函(保单)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5.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办:都市集团招标办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

区纪检监察工委信访室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