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选单位:
试验区停车位优化改造项目需确定预算编制单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我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承担上述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请贵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项目概况
本停车位改造优化点位为公共实验楼、公共教学楼、生活一区及生活二区,改造内容有绿化带改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划线、除线等。具体以专业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为准。
(一)公共教学楼:实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管理,在北侧去除绿化带铺设地砖,并在绿化带中增设人行道,预计新增36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绿线区域);南侧将现有非机动车位改划为机动车位并设置一个无障碍停车位,有效利用其余空间增划机动车停车位,预计新增29个机动车停车位(红线区域)。
(二)公共实验楼:实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管理,将公共实验楼A座现有非机动车停车位改为机动车停车位,并在交融大道及中央民大专享楼与公共实验楼之间小道增划机动车停车位(红线区域)并划上单行线箭头,预计新增48个机动车停车位;北侧将绿化带全部去除,现有机动车位改为非机动车停车位,靠近楼宇一侧增划非机动车停车位(绿线区域),预计新增18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三)生活一区****
(四)生活二区****
二、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为2272.62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中选单位接到甲方通知后,完成试验区停车位优化改造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依据相关资料测算核算,出具预算编制报告以及与其他与预算编制有关的工作。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预算编制服务质量控制标准,经甲方认可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如有)。在编制预算过程中,如乙方配合度差,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五、工期要求
我司提供预算编制相关资料后3日历日内编制完成预算编制初稿,初稿后2日历日内出具终稿。总工期不得超过5日历日。
六、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单位须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
3.参选单位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公章)。
七、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业主单位负责组建,由3名技术、经济人员组成。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九、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十、参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16:00在海南省陵水县****
感谢贵单位对本项目给予的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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