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变压器设计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变压器设计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变压器设计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变压器设计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5月 08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5月 14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 ****@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19日 13时 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亚泰梧桐公馆 16栋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5月 19日 13时 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亚泰梧桐公馆 16栋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变压器设计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5月 19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变压器设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万元
最高限价:7.7万元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梨树县
(2)采购内容: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变压器设计工程。
(3)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4)采购范围: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变压器设计工程服务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7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拟派出的设计部分负责人须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电气、机电、输配电、电力、建筑电气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电气相关专业(电气、机电、输配电、电力、建筑电气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2.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2.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请于 2025年 5月 8日至 2025年 5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 ****@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的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5月 19日 13点 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亚泰梧桐公馆 16栋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梨树镇吉浙高质量创业园内创业服务中心三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亚泰梧桐公馆 16栋二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张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梨树镇吉浙高质量创业园内创业服务中心三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 系 人: 张强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