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采复[2025]12号
质疑供应商名称: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家英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
你公司****邮寄来平桂区2025年中小学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HZZC2025-J1-030020-HZSG)的质疑函收悉,并于当日转交采购人。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技术参数方面(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2:评审标准方面(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2答复:(1)采购人经过市场调研形成基本技术要求,与项目实际紧密相关的功能条款、技术指标相对应,所设置条款符合实际教学场景需求。采购人在前期市场调研过程中了解到不少于3个品牌的交互智能平板符合全部技术参数要求,例如视隆、安道、海豹、鑫城、希沃等品牌可以满足相关参数要求。
(2)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关于相同品牌供应商的评审标准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设定。
综上,质疑事项1、2不成立,本项目依法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贺州市平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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