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租 公 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定于****上午10:00时,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51室举行拍租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及座落位置 | 用途 | 建筑面积约(㎡) | 层次/层数 | 租期 (年) | 年租金参 | 租期内总参考价(元) | 保证金 (万元) |
1标的 | 颍州**** | 非住 | 44.88 | 1/6F | 3 | 7539 | 22617 | 1 |
2标的 | 原副食品公司大门东第8间(小面) | 非住 | 82.5 | 1/5F | 3 | 32925 | 101769 | 1 |
3标的 | 颍州**** | 商业 | 66 | 1/6F | 3 | 21978 | 67934 | 1 |
4标的 | 颍州**** | 商业 | 44.46 | 1/6F | 3 | 18001 | 55642 | 1 |
特别提示: 1.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以第一年租金为标准,承租人交纳三个月租金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向上取整至百元); 2.本次拍租标的物的质量、面积以及实际使用情况等均以拍租标的物现状为准,如资料与实际数据不符,不影响成交价。空置商铺,按现状拍租、现状交付; 3.具体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竞租须知》、《拍租情况一览表》等交易文件。 |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拍,不接受联合申请;
2.原承租人与现租赁户如未按规定程序报名参与竞拍或报名未竞拍成功的,须在拍租会结束后 7 日内搬离,如逾期搬离或未全部搬离,视为原承租人与现租赁户放弃室内物品的所有权,委托人(出租方)可以任意安排处置,处置费用由原承租人与现租赁户承担。若因原承租人与现租赁户拒不搬离而造成的一切问题,均由原承租人与现租赁户承担,委托人(出租方)及拍租人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被处罚过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等),同时与点击登录查看有纠纷、仲裁、诉讼及曾参与点击登录查看所属资产拍租成交但未履约或违约的竞租人不得参加本次拍租活动。
隐瞒上述情形参与报名竞拍并竞拍成功的,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举报或发现,将立即取消成交人资格并解除租赁合同。已缴纳的所有款项不予返还,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日至拍租前一日止,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拍保证金缴纳时间及要求:
保证金汇款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颍州支行 | ******** |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徽商银行阜阳颍州支行 | ********4 | |
阜阳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 |
提示:①****10:00时前缴纳保证金至如上任意一个账户。 ②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缴款凭据注明:创颍4处竞拍保证金)。 |
五、意向竞租人请在拍租日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下载查看相关拍租文件;并于****09:00时至10:00时前按竞租须知第五条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文件至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51室办理竞租资格确认事宜,待保证金核实到账后再确认竞拍人竞拍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 咨询电话:****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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