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经济开发区****
招标编号:****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发布日期:**** 16:04
招标条件
六合经济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新建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道路总长约945.371米,项目总投资约7476.51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3825.5万元 |
范围 | 六合经济开发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原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本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原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09:00 至 **** 17:00 |
获取方式 | 线上获取,①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4年11月-2025年04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购买的汇款凭证。②采购文件费用交纳方式:支付宝汇款。支付宝账号:****。汇款备注单位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③材料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qq.com。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16: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16:0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 |
其他
六合经济开发区****项目概况 六合经济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新建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六合经济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新建道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6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工程,道路总长约945.371米。 采购内容:六合经济开发区龙顶路(龙池西路至府东路段)新建道路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费用的跟踪审计、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政府部门审计时配合做好解释工作,并按要求提交跟踪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包括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交)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服务周期:自签订审计服务合同后,随工程建设进度开展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工作,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以上(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原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本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原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获取,①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4年11月-2025年04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购买的汇款凭证。②采购文件费用交纳方式:支付宝汇款。支付宝账号:****。汇款备注单位简称+联系人+联系方式。③材料以PDF的形式发至邮箱****@qq.com。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因未留联系方式导致投标单位未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的,我司概不负责。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六合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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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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