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盘城产业园一期道路中心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盘城产业园一期道路中心路建设工程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4条 修改为“14.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45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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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
(江北分中心) 盘城产业园一期道路中心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2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 盘城产业园一期道路中心路建设工程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4条 修改为“14.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09:45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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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