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要求,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处置一批已报废固定资产实体(以下简称“废旧物资”)。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报名参与,具体公告如下:
一、废旧物资基本情况
(一)本批废旧物资,包括仪器设备类、家具用具类等共计4920台(套、件),账面原值为****.00元。
(二)本批报废资产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二、竞价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公司;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三、报名时间和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5月13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学校综合楼1117房。
(三)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竞价人须知
1.兹定于****上午10:00竞标。竞标当日(5月15日)早上9:30为现场看货时间。报名参与竞标的企业请携带好公章,于早上9:20到学校门口集合,集中前往查看。逾期未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现场查看的权利。
2.本次为已报废物资的处置,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学校不对其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不对其任何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理和更换。参与单位需根据现场勘查,对废旧物资全面了解,承认废旧物资所存在的瑕疵、缺陷,综合考虑本公司实力和市场行情判断,再进行竞标报价。
3.本次为已报废物资的处置,并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学校不对其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不对其任何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理和更换。参与单位需根据现场勘查,对废旧物资全面了解,承认废旧物资所存在的瑕疵、缺陷,综合考虑本公司实力和市场行情判断,再进行竞标报价。
4.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回收清运过程所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保洁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竞标人自理。
5.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5至7天内把报废物资清运出校内,逾期未清运,我校将另行处理。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文明操作,安全清运,做好施工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并对施工周边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