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5月锌焙砂竞价采购的公告
公告编号:****
尊敬的客户:驰宏实业将对呼伦贝尔驰宏5月锌焙砂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诚邀广大客户参与竞价,报价截止时间:****10:00整。
一、 竞价标的:
标的名称 | 数量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保证金 | 备注 |
锌焙砂 | 2,000吨 | Zn≥56%,ZnO≥68%,Pb≤3%,S不溶≤0.5%,S<1.5%,Fe≤10%,As≤0.02%,Co≤0.002%,F≤0.01%,Cl≤0.01%,SiO2≤2.5%,Mg≤0.5%,Sb≤0.04%,粒度-200目>80%,水份≤1%。锌焙砂不应混入外来夹杂物,同批应混匀,不应潮湿结块。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无 | 本次采购计划为2025年5月锌焙砂采购计划 |
1、 本次竞价采购对锌焙砂含锌进行计价,锌焙砂含Zn=50-56%, 每金属吨单价=基准价-加工费; 基准价为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上海有色网1#锌锭平均价;若基准价=15000元/吨时,加工费=计价周期内上海有色网Zn50内蒙古国产TC(周)-扣减价;若基准价大于或小于15000元/吨时,加工费=计价周期内上海有色网Zn50内蒙古国产TC(周)-扣减价+(基准价-15000)× 20%元/金属吨。客户对扣减价进行报价,报价时只需填写数字即可,否则视为报价无效,系统默认单位为元/金属吨。(例如:扣减价为XXX元,只需填报XXX元,不能出现基准价扣减后的金额或扣减价为-XXX元。)锌焙砂含锌主品位增减度价格按下表执行:
含Zn品位 | 价格(元/金属吨) | 备注 |
Zn>62% | 不再增度增价。 | 锌焙砂含 Zn增、减度按照实际加权平均品位分段累计计算。 |
56%<Zn≤62% | Zn品位每增加0.1%,单价增加5。 | |
50%≤Zn≤56% | 不增度增价、不减度减价。 | |
Zn<50% | Zn品位每下降0.1%,单价扣减50。 |
2、计价周期:****至5月25日。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
4、包装方式:散装或袋装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5、交货地点: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锌焙砂仓库。
6、客户所交锌焙砂必须为硫化锌精矿脱硫所产产品,客户交货过程中, 需做到均衡交货, 禁止大批量集中到货。
7、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禁止对同一公告进行同时报价, 否则所有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并视为围标行为,将按照客户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8、最终经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效益测算后结合生产需求决定是否采购。
9、锌焙砂杂质标准及杂质超标扣价按下表执行:
杂质元素 | 采购标准 | 扣价范围 | 扣价金额(元/金属吨) |
粒度 | -200目≥80% | 75%≤粒度-200目<80% | 单价扣减100。 |
粒度-200目<75% | 拒收、退货。若已入仓,不参与整体加权平均计算,进行单车结算;单价扣减200。 | ||
Fe | Fe≤10% | 10%<Fe≤12% | 每金属吨扣减10。 |
12%<Fe≤14% | 每超0.1%,每金属吨单价扣减10。 | ||
Fe>14% | 每超0.1%,每金属吨单价扣减20。 | ||
Ss | Ss≤0.8% | Ss>0.8% | 当S 全≤1.5%时,Ss>0.8%不作扣款;当Ss ≤0.8%时,S全>1.5%不作扣款;当Ss与S全同时超出扣价范围时,取超出值最大的一项进行扣款,每超0.1%单价扣减20。 |
S 全 | S 全≤1.5% | S 全>1.5% | |
SiO2 | SiO2≤2.5% | 2.5%<SiO2≤6% | 每金属吨扣减10。 |
6%<SiO2≤8% | 每超0.1%单价扣减10。 | ||
SiO2>8% | 每超0.1%单价扣减20。 | ||
As | As≤0.2% | As>0.2% | 每超0.1%单价扣减20。 |
ZnO | ZnO≥68% | ZnO<68% | 每下降0.1%,单价扣减20。 |
Pb | Pb≤3% | Pb>3% | 每超0.1%,单价扣减20。 |
Sb | Sb≤0.04% | Sb>0.04% | 每超0.001%单价扣减10。 |
Co | Co≤0.002% | 0.002%<Co≤0.01% | 每金属吨扣减10。 |
0.01%<Co≤0.02% | 每金属吨扣减20。 | ||
Co>0.02% | 每超0.001%单价扣减10。 | ||
F | F≤0.01% | 0.01%<F≤0.03% | 每金属吨扣减10。 |
0.03%<F≤0.05% | 每金属吨扣减20。 | ||
F>0.05% | 每超0.01%单价扣减10。 | ||
Cl | Cl≤0.01% | 0.01%<Cl≤0.03% | 每金属吨扣减10。 |
Cl>0.03% | 每超0.01%单价扣减10。 | ||
Mg | Mg≤0.5% | 0.5%<Mg≤2% | 每金属吨扣减20。 |
Mg>2% | 每超0.1%单价扣减90。 |
说明:杂质品位按实际交货数量加权平均品位分段累计计算扣减。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1、 以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的检斤、 化验数据为结算依据, 按照交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到货数量计算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 2、 货到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 需方支付70%的货款, 同时供方根据需方付款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税率按照合同执行) , 结算完毕后,双方票款结清。 | |||||||||
三、提货要求: | |||||||||
中标签订合同后根据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冶炼厂生产需求要求分批到货。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 | |||||||||
具体方式为: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hxz.com)→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平台地址:http:****。 | |||||||||
业务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报价咨询及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 10:00:00整。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客户需提前在我公司电子销售平台注册, 注册时需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以下相关资质材料( 加盖公司印章)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开户许可证、 开票资料、 授权委托书等。 | |||||||||
六、 信誉保证金要求 | |||||||||
七、违约管理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2、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五)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客户对我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50%–100%信誉保证金。 | |||||||||
(六)违约后保证金补充规定: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户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低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 |||||||||
(七)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八、其它要求 | |||||||||
(一)报价方中标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的视为不诚信行为,我公司将扣除相应保证金(或定金),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纳入我公司客户诚信档案。 | |||||||||
(二)报价前必须携带公司资质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实物查验。合同签订后,需方自带装卸人员和车辆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费及运输风险由需方承担。 | |||||||||
(三)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四)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五)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
(六)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并电话告知驰宏实业,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效报价驰宏实业概不负责。 **** |